“壹基金”南江捐助被曝收运费 回应称:不知情,将调查
四川新闻网昨天
运送途中的救灾物资
巴中新闻网7月9日讯(记者 余开洋 陈连波)今(9)日,有网友拨打巴中新闻网新闻热线0827-5222111反映:南江县关坝小学在领取由“壹基金”为南江县“6.28”洪灾灾区捐助的温暖包时,需要交20元运输费用,学生家长很不理解。对此,“壹基金”川北负责人表示,“壹基金”从未向受助者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壹基金”组织将就此事展开调查。
校方:运费不是学校收取 20元运费适当
9日上午,巴中新闻网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关坝小学校长赵江。
据赵江介绍,学校的确受到了“壹基金”温暖包的捐助,也知道向学生收取20元运费的事情,但该费用并非由学校收取,而是由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收取。“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曾表示,他们在搬运、分装、仓储中需要产生一些费用。在与学校沟通后,我个人觉得向受助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合法的,但这个钱并不是学校收取的。”赵江说。
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受资金压力影响 迫不得已
记者通过南江县民政局了解到,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于2010年4月1日在南江县民政局登记注册,属于民非(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是:农村扶贫发展、灾害紧急救援与灾后重建、儿童关怀、环境保护。
针对此事,9日下午,巴中新闻网记者电话采访了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理事长周文国。
记者:“为什么会向受助者收取费用?”
周文国:“这个项目是我们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争取的温暖包,由于温暖包要通过深圳-绵阳-达州-南江-关坝多次转运和分装,需要支出大量的运费、搬运、分装、仓储等费用,加之灾后道路拥堵,运输成本大为增加,所以需要受助方承担适当费用。”
记者:“壹基金是否对此事知情?”
周文国:“壹基金目前对此事还不知情,我们准备马上汇报此事。”
记者:“壹基金是否针对搬运、分装、仓储等会产生的费用进行过预算?”
周文国:“针对需要的运费、搬运、分装、仓储等费用有一部分预算,但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已经超出了,如果超出的部分由我们这样一个非盈利性民办组织来承担的话,无形之中会增加我们的资金压力。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也是为了让受助者能够顺利领取到温暖包,所以需要受助方承担一定的费用。同时,我们中心也跟学校沟通解释过。我们是非盈利民办机构,资金周转很紧张,中间又需要很多环节跟手续,其实我们也很为难。”
记者:“20元是怎么算来的?”
周文国:“这20元是一个估算,包括灾情发生后我们要下去做调查等费用,也许这个费用有可能不够,也有可能有剩余。不够的话就只有我们中心自己补上,如果有剩余的话我们将把剩下的钱用到下一步捐助中。”
周文国表示,由于中心没有资金来源,全靠项目资金。没有项目资金就没有办法生存,中心工作人员以前主要是兼职人员,但后来由于组织的发展又聘请了专职人员,所以中心的资金一直比较紧张,向受助者收取一定费用也是迫不得已。
“壹基金”川北负责人:对此事并不知情,将展开调查
“壹基金”川北负责人、中国心志愿者团队高队长表示,在巴中新闻网记者采访之前,针对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向受助者收取20元的行为完全不知情。并表示,将立即展开调查。
高队长向记者介绍,南江“6.28”洪灾发生后,“壹基金”通过对灾情的走访和了解,与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取得联系,由“壹基金”提供捐助物资,然后委托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执行,联合救灾。
“此次捐助,我们分别面向关坝、寨坡、沙河、上两等四个乡镇学校,温暖包内装有书衣服、文具、雨鞋、手电筒等物品十几种物品。总计400个,每个温暖包价值365元,其中关坝小学244个。”
“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总共执行约14万元的物资捐助,包括米、面、油、温暖包等,总共预算8000多元的执行费用。这个费用预算,是他们(秦巴乡村发展研究中心)同意后才执行的。”
同时,高队长表示,在委托第三方执行捐助时,执行费用如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可以自己想办法筹资筹劳解决,也可以提出追加预算的申请,“壹基金”将会增加相应的执行费用。“但绝不允许向受助方收取费用。”
高队长最后表示, “壹基金”公益平台是以“尽我所能,人人公益”为愿景,致力于搭建专业透明公益平台,专注于灾害救助、儿童关怀、公益人才培养三大公益领域,绝不可能向受助人员收取任何收费。
目前,针对此事,“壹基金”公益平台组织已经介入调查,本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巴中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向受助方收取费用行为不妥
针对此事,巴中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执行经费不足,可以向捐助方说明情况提出申请,增加执行费用,绝不能向受助方收费。受助方作为救助对象本来就出于弱势群体,向受助方捐助是一种社会关爱行为,如果向受助方收取费用是一种不妥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介入对此事的调查。
律师说法:这种行为不合法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认为:国家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益行为的执行机构不能向受助方收取费用,但从立法思维、法律的逻辑顺序、大众的接受度来看,这种向受助方直接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得不到认可的。如果执行经费的确不足,可以向捐助方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情况并且提出申请,通过正式程序增加执行费用,但绝不能将这部分额外的费用转嫁到受助方。同时,因为受助方本身具有特殊性,向他们收取费用,无形之中会给他们带来新的负担和压力。
同时,冯骏还表示,非盈利性机构或组织需要收取费用必须通过收费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后,才能执行。但从上述情况来看,先不说执行机构没有向主管部门申请过,就算执行机构向有关部门申请向受助收取费用,也应该是得不到批准的。
温暖包内的物品
背景介绍:南江“6.28”洪灾,“壹基金”捐助
2015年6月27日20时至6月29日18时,南江县出现持续性暴雨天气并演变成自1949年以来最大的一场洪水灾害。致使全县48个乡镇48.9万余人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5.11 亿元。
严重的灾害引起“壹基金”的关注和回应。7月2日,“壹基金”派出项目官员与川北救灾网络组织成员赶赴南江到上两乡九义校和关坝乡周家沟村等地进行调查,然后决定开展救助。
资助救援项目资金143900元,温暖包400个。根据灾情评估,决定支持关坝镇、寨坡乡、上两乡、南江镇、沙河镇和赤溪乡共6个乡镇的倒房户和关坝镇、寨坡乡、上两乡等地受灾的儿童。
(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一点资讯的观点和立场)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