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雁江区通过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落实各项优待政策,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截至6月底,雁江区已建成农村敬老院47所,互助幸福院22个,日间照料中心21个。 雁江区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把农村老年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改变了农村家庭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提升老年医疗保障水平,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新增慢性病报销种类,提高慢性病报销比例,积极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落实应保尽保措施,将全区符合保障条件的老人纳入低保范畴;实施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和完善“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城乡特困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的扶养问题。落实各项优待政策,认真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公园、老年人优先挂号、70岁以上老人免费使用公厕等规定;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做好《老年优待证》的办理等服务工作;从2010年起,全区100岁以上老人的长寿补贴金由每人每月100元调增至200元;2011年起,为全区90至9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2013年起,政府为全区过100岁生日的老人送上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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