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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盐亭城建

[社会•争鸣] 关于“梓江新城业主反映房顶漏水及金和集团违章建筑“舆情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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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4:56
梓江新城裙楼先建后批是违法行为;建设局允许金和开发商未批先建,是受贿落软的表现;开发商敢于未批先建,是行贿堵嘴行的败露。

发表于 2015-7-11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规建局):业主入住都几年了还可更改设计规划方案,是不是说业主还可以找开发商提出退房并赔偿装修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23:29
还盐亭一遍清朗的天吧。
发表于 2015-7-1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局说的金和集团改变规划设计进行了公示,不知道在哪里公示的?请问是在金和集团呢?还是在你们规建局办公室?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必须要公开的信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22:40
金和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玩文字游戏!房子卖了几年了还没有像样的公厕,连用电户头还没有正式的独立户头,群楼乱建!蚕食公摊面积,卖成营业房,如果不处理好!还有更严重的事我们公布了你们就不好收场!我们不希望你给部分业主一点点好处把这件事平息了,满足了一部分人的私欲,为了大家的好处,为了大家的梓江新城,把公共设施建好。(公厕,用电户头,拆除违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3:17
先建后批是违法行为,受开发商的要挟更改规划是受贿表现。

发表于 2015-7-1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7-17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凭什么说大多数业主同意你们那个所谓的“优化方案”?!!事实是大多数业主不同意你们的“优化方案”!!!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机关,这样不负责任回复,就是没有把法律法规、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回事的表现!可悲的规建局,白吃国家俸禄的规建局官员和干部!

发表于 2015-7-1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会议的业主代表递交并当场宣读了坚决反对“优化方案”的意见,没有得到规建局任何回应。现在倒成了“参加会议的业主代表多数同意”。同时,就按照你们说的,优化方案只需要“参加会议的业主代表”同意就可以了吗?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发表于 2015-7-26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需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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