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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敢爱敢恨

就歌曲《江口水乡》官司谈谈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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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权是侵了,歉也道了,款也赔了,如果芦菲(或授权代理人)在那协议上签字了,她再告到中央也枉然。

达成的协议第一条明确写到:甲方赔偿乙方(芦菲) 各种侵权费和伤害及各种损失费壹拾伍万元整

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各种


如果乙方没签字,那继续赔款继续道歉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05:01
此版主比次前变好了,成熟了很多。

发表于 2015-7-11 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192.130.x 发表于 2015-7-11 05:01
此版主比次前变好了,成熟了很多。

拒绝过你的非分请求嗦,不给你处理曝光帖子?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192.130.x 发表于 2015-7-11 05:01
此版主比次前变好了,成熟了很多。

版主尽管是义工,也是为大众尽义务,为社会公平、公正、公平站台的小人物,没有丝毫特殊权利,但是社区严禁与网友争短长,只可以正面引导,所以,在这儿我只能声明:如果因本人能力不够,或处理一些版务有失误,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本人会笑纳;如果有违纪违法行为,欢迎向社区举报或向公安报案,我会诚实接受检查。

发表于 2015-7-11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法院怎么说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0:01
知错就改,还来得及,

发表于 2015-7-1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5-7-10 23:56
2012年初,我县联系并邀请了聂正罡等专家到平昌采风创作歌曲,聂正罡经过一段时间的创作修改,制成《江口 ...

歌曲的版权首先属于词曲作者,歌手只是表演者不享有歌曲的著作权,反而要取得词曲作者的表演权许可才能演唱,但是歌手作为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署名权、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现场表演的直播公开传送权,对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复制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其次如果歌手是原创型歌手,即歌曲是其自己创作(词曲一人独揽),那么歌曲的版权属于该歌手,但他是以词曲作者的身份取得版权的。 总之就是谁创作了该歌曲谁就是这个歌曲的作者,只有作者才享有歌曲的版权。

发表于 2015-7-1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歌曲的表演者(原唱者)在歌曲上的权利有限~

发表于 2015-7-1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法院的公正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2:09
可悲!大家对官员的无耻无法已习以为常!可惜了好山好水。

发表于 2015-7-1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办方文化馆(及周某副局)已道歉认错赔款并签协议,应该算是完事了。
芦菲只能继续状告政府,政府还没有所表示
我也是猜 不懂的
等中院吧 他们正在研读音像著作权方面的法律: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09:30
平昌要做诚信平昌,不要做虚伪的平昌,假打的江口水乡。

发表于 2015-7-12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姓周的那位副局长,至今为什么始终保持缄默?

发表于 2015-7-12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的事,判断是非,无非是三讲__讲法,讲理,讲情!
从讲法的角度,你可以说芦菲要价过高,但这是原告的权利,法院判决多少是法院的事;
从讲理的角度,人家要500万,自有她的理由,一是觉得偷梁换柱,太可恶,二是想炒作,想出名,炒一把有何不可,呵呵。
从讲情的角度,芦菲的确无耻,一是已经拿了15万了,还保证不追究,二是一个三流歌手都算不上,给15万都多了,何况,她要500万,得证明平昌从中得到了巨大商业利益,不是公共利益,但有商业利益吗?球的个利益!

发表于 2015-7-13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理智的看法

发表于 2015-7-13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以此“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

发表于 2015-7-13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芦菲有炒作之嫌,

发表于 2015-7-1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的感慨就能掩盖什么?

发表于 2015-7-1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错了就是错了。当事人要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要让平昌人蒙羞。作为一级政府,该硬起的时候必须要硬起来,中央都在提倡法制社会,我们更不能一味的讲和谐,要通过法庭辩论来理清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5-7-1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弱弱地说一句:

如果是征集作品,把别人演唱的,张冠李戴,这可就是作风问题了(至少,沽名钓誉了),不单是个法律问题了。
因为,再好的作品,没有好的演唱,也进不了评委法眼的。

但文化馆的回复,好象是语焉不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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