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但是城市化应当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人口自然转为城市人口而发展的,也就是民众自然选择的结果,目前这样的城市化模式为权利主导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当前中国许多地方的城市化,都是行政力量主导的结果。
我们国家当前的经济实力和物质基础,已经能够承受给农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中国农民的社会福利,首先是改革当前对农村歧视性的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均等化,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藩篱。对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改革开放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现在造成了很多问题。所以第一步是抓紧时间建立城乡均等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能够有基本的保障;对于农村基本生活保障的问题,有一个问题需要格外注意,那就是现在庞大的留守人口,有必要对他们采取特别的政策设计来解决这部分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由此想到了中国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随父母来到城市寻求另一片天地。我国农村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这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部分,他们进入城市年龄更小,许多是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的年轻人;他们受到的教育程度更高,大部分是中学或中专毕业;对城市生活也更向往,更希望能留在城市,对个人权利也更关注。至于现在随父母在打工城市上学的这代孩子,很多对农村老家已经基本没有感觉,他们认为自己就是城里人。
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的政策根本就没有做好让这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完全立足的准备,城乡二元结构看不到被废除的迹象,户籍制度改革喊了几十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我们可以想象,在今后的十年或二十年内,这些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不能在城市里立足,青春不再而要面临被迫回到农村时,一旦他们感觉自己权利被侵犯、感觉实际生活与心里愿景相去甚远,他们会像他们的父母一代人那样甘于接受吗?他们的那种不公正感、被剥夺感将对未来的中国城市社会带来怎样的冲击?
所以,城乡二元结构废除比不废除好,早废除比晚废除好;某些部门再也不能因为部门利益,而让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停留在专家的嘴上、政府工作报告的纸上。
我们要实现一个机会平等的体制平台,让农民享有和市民一样的教育和就业机会,保障农民自身发展的平等机会。我们国家现在的体制和政策不是给农民优惠待遇和福利,很大程度上是排斥和压制农民的基本发展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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