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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新闻] 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的条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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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转自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本人不对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我是红领巾,我骄傲。

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的条件及资料

条件:
1、连续缴存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2、在凉山州内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3、在工作所在地没有自住房而租住住房;
4、租赁合同签定并已支付租金;
5、一年内没有办理过公积金提取。
资料:
一、
租住公租房:
1、公租房租赁合同;
2、
租金缴纳收据。
二、
租住商品房、房改房或其他住房:
1、工作所在地无自住房证明(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
2、
租房合同;
3、
承租住房所有权证(暂时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
4、
支付租金的收据;
5、
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的《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基本信息、本人声明、单位意见等);
6、
申请提取配偶帐户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不予提取的答复

以上租房相关资料需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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