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半年,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313起,造成518人死亡、16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60 6万元。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更多相关疑问,请到法律直通车进行律师在线解答。
7月1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17起,造成72人死亡,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根据数据统计情况分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率较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随着私家车持续增加,事故明显上升。
上半年发生较大事故17起致72人死亡
上半年,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313起,造成518人死亡、16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60.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9起,下降4.3%;死亡人数减少136人,下降20.8%;受伤人数增加65人,上升4.15%。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37173起,造成8469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54万元。
本文为您提供了“ 甘肃公开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解释详情请点击 http://www.lawztc.com/jtsg/sgcl/sgxc/2015/0714/27347.html,如果您感觉这篇文章对您有用,您可以收藏本篇文章,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法律事项,请到 律师在线解答 ,我们有全国各地的驻站执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比如有 郑州律师等等,或拨热线电话4008-655-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