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社会力量一方面倒逼政府主动作为,另一方面又殷切的关注着政府“三公”经费的高与低。现在一说到“三公”经费,社会公众第一反应似乎就是声讨,更甚者直接把“三公”经费开支与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划等号。 笔者认为,“三公”经费是行政机关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的前提和兽药条件,是正常履职的必要物质基础。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行本身就需要投入,我们不能片面的认为“三公”经费低就好,高就不好。社会公众应清楚“三公”经费的本质和作用,运用科学理论客观、辩证地看待“三公”经费的开支,我们应该紧盯“三公”经费的使用,而不是“三公”经费的本身。 自去年以来,有的行政单位为了避免“三公”经费过高,刻意降低“三公”经费,殊不知这背后就导致了办事效率,服务公众不到位。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刻意的压制货币流通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经济下行压力加剧。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把机关人员、机关性质、机关职能等多方面与“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相结合起来看待问题,客观科学分析“三公”经费的合理性,用绩效的标准来衡量“三公”经费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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