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万村集体资金慷慨送人 788名村民告状横遭驳回
河北满城发生涉嫌“废除承包协议重大补偿洗钱事件”
法院称: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
图一:满腹疑惑的村出纳刘连坡
本网保定专电(记者魏谭波 刘万里 特邀记者何泰文 通讯员 方艺霖 ) 近日来,编辑部收到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要庄乡大许村788名村民联名投诉举报称:自2013年以来,乡村两级干部相互恶意串通,打着承包荒废土地二次补偿的幌子,在完成对承包户补偿并解除《荒废沙滩复耕承包合同》后,隐瞒村民真相,再次同一理由内容“补偿发放”922万元,涉嫌变相贪占洗钱重大犯罪。更令村民不解的是,原满城县法院面对如此铁证如山的涉嫌犯罪事实,拒绝村民请求依法退还所谓“二次”补偿款 的诉讼请求。 村民代表呼吁驻京新闻单位高度关注这一涉嫌严重腐败事件,并跟踪披露曝光,直至涉案者依法查处,并退还全部涉案金额。
解除承包合同 从此井水不再犯河水
村民联名举报称,2003年5月8日,原满城县要庄乡大徐城村村委会(下称村委会)与李文山(非本村人员)、郭金海、郭红星、冯永哥、郭金成、郭伦、郭红军等七人签订了《荒废沙滩农耕承包合同》,并承包了村南曹河流域荒废低洼坑地一千多亩,期限为30年。
2009年12月5日,大许城村委会为加大漕河治理力度,发展农村经济,经两委会和村民代表研究决定,将该村漕河河道及沿岸沙荒地租给本地福瑞园林公司(福瑞园林)经营。经以村委会上七名承包户共同商议,一致同意解除《荒废沙滩农耕承包合同》,并依法按照县政府关于福瑞园林占地赔偿标准,将土地赔偿、地上附着物所有款项。
图二:依法废除的土地承包协议
从此,以上七户承包人在领取全部补偿后,如数交还所承包全部土地,双方没有任何承包赔偿、补偿关系。同时规定,在乙方(即以上七人)不得阻碍福瑞园林方面进场施工及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据了解,此协议一式三份,并在乡政府备案。
某县领导指示,必须“二次补偿”到位
按说,双方承包协议解除后,一切依法结束。然而,之后“节外生枝”的怪事却接连不断,大徐城村委会却意外地与以上七人“再续前缘”,并惊喜地等来了一笔“横财”。
就在双方依法解除承包协议的2013年,村出纳员刘连坡到乡政府查对村务账目时,却意外地发现,乡政府没有经过村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开会表决同意,将村里帐目中的922万元“神秘地划走”,并落在了非本村人员李文山的个人户头上。
图三、四:遭村民举报诉讼的荒唐“二次补偿”
刘连坡感到事情重大,便找到时任村委会主任郭冲,对方开始支支吾吾,便搪塞道:“你们还是找乡领导吧,应该是二次补偿。”刘连坡质问道:“合同都废除了,还有狗屁补偿?”
消息一传出,顿时,全村“炸了锅”,村民奔走相告。之后,刘连坡在找乡领导交涉。对方称,这是福瑞园林反面给七户解除承包协议村民的“二次补偿”,县里有领导明确指示说,这笔钱不但要给,还要全额发放到位。同时,坚持称:“这是你们村两委班子的事儿,跟乡里没有任何关系。”
法院拒绝受理,原因是“不管闲事”
此后,刘连坡、刘付录等多次找到乡里交涉、讨要说法,均遭到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个别领导一直坚持这笔被划拨的922万元村集体资金,是福瑞园林方面二次补偿给非本村人员李文山等七户农民的。
村民们不服,带着满腹的质疑,他们找到县里、市里反映情况,要求上级领导、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干预和立案查处,一直上访投诉无果。
此时,有“好心人”给村民出主意说:“这帮家伙真胆大,谁拿你们的钱就去告谁。看来只有打官司一条路,这样明显的大案子、就连三岁的小孩子也会看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只要起诉百分之一万准能赢!”
无奈,郭贺海等大许村788名村民一纸诉状,联名将李文山等七人诉至原满城县法院,要求依法退还骗领的922万元村集体资金。2014年12月30日,该法院做出(2015)满立民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
该裁定书中称:经审查本院认为此土地补偿分配问题属于村民自治权利范畴,是农村经济内部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不予受理。
之后,郭贺海等村民上诉至市中院,该院于2015年4月8日,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对于法院这个荒唐的结果,一位法律界人士感到震惊和愕然。他疑惑地说:“如此性质恶劣的基层政府官员腐败大案,竟然被执法机关明火执仗地保护起来。近年来,河北一些地方党政司法联手顽固对抗党纪国法,已经到了人民群众‘忍无可忍’的地步,实在令人焦虑和失望!”
怪不得,要庄乡人大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后,竟然威胁举报上访群众说:“这事由法院给罩着,领导们使劲按着,我们不怕,曝光了也没用,我们不怕北京的新闻媒体!”
图五:令人费解的两级法院“民事裁定书”
为此,本网将对本事件的依法查处情况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