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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今

网上发“举报帖”,蓬溪青年被关押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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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没骂你是"混世魔王"就算抬举你了!

只骂你是“败类”算你祖上积德了!

还嘴硬?混世魔王

发表于 2009-4-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9-4-24 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蓬溪县各级领导应该重新进行普法教育![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9-4-29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jiwen在2009-4-24 3:14:00的发言:
蓬溪县各级领导应该重新进行普法教育![em05][em05][em05]

非常必要!

否则会继续胡作非为。

 

发表于 2009-5-2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jiwen在2009-4-24 3:14:00的发言:
蓬溪县各级领导应该重新进行普法教育!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非常必要!

否则会继续胡作非为。

 

发表于 2014-9-19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14-9-3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能不能算打击报复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 00:39
造谣诽谤肯定该重处!

发表于 2014-10-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14日,蓬溪县公安局将邓永固涉嫌诽谤罪一案移送蓬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发表于 2014-10-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其银认为,犯诽谤罪是自诉案子,不应该成为国家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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