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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民医生

麻辣网友"放眼望"(邓永固)发帖实名举报被刑拘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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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21:49 |
可悲的是,我们的司法系统成了当地官员的工具,叫搞谁就搞谁。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发表于 2009-4-24 21:49 |
如果举报属实,就奖励诽谤的被告人吧,如果举报不实,就批评诽谤的被告人吧,本案怎么也定不上诽谤,当然如果是诬告陷害,就定诬告陷害罪吧

发表于 2009-4-24 21:44 |
应当好好查一查诽谤罪嫌疑人公开的举报线索,建议由上级检察官或者最高检的检察官具体来侦查

发表于 2009-4-24 21:45 |
公开了一条举报线索而已,哪里是什么诽谤嘛?

发表于 2009-4-25 12:32 |
[em03][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9-4-25 12:34 |

   反反复复、认认真真看了这个贴子。偶也谈谈感受:一,邓永固不是泛泛滴在网上发贴,而是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的四川新闻网麻辣论坛群众呼声版块反应问题,这个是得到主管意识形态的认可的。难道说中共四川省宣传部领导的四川新闻网是非法网站吗?这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二,邓永固反映的问题,从蓬溪方面给四川新闻网论坛反馈的回复看,事实是清楚的。三,何谓诽谤?当事官员身为公家人,难道不晓得党和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吗?你的手机是人民给你充的值,是办公事的。难道说不该公开么?四,蓬溪检控方所指的罪叫莫须有,当事人自己都不敢出来维护自己的名声,你急什么争?管你什么事?

发表于 2009-4-25 12:17 |

顶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4-25 12:09 |

希望政府拿出对待此事的精神来对待网民反映的真实事情!抓一个又爪子嘛,我们又不是吓倒的,我说打倒***,难道就是反革命?

发表于 2009-4-25 12:54 |

逮捕干什么?

直接把他枪毙了吧。

这样被诽谤的领导就可以一劳永逸了。

发表于 2009-4-25 13:16 |
哎。[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4-25 11:14 |
如果事实清楚,法院就不会判他输。等着瞧!![em13][em13][em13]

发表于 2009-4-25 11:17 |
2009年对网民的调查中发现,司法行政机关腐败名列全国之冠

发表于 2009-4-25 11:21 |
唐朝李世民说:最好的老师就是自己的敌人。

发表于 2009-4-25 10:55 |

历史不能倒退。

文字狱的阴影不能再现。


权力失去了监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发表于 2009-4-25 11:37 |
QUOTE:
以下是引用三雅之客在2009-4-25 9:56:00的发言:

    强烈建议有正义感的律师们组织一个律师团,义务帮邓永固一把,重新找回真理,维护宪法尊严!

 
坚决支持[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4-25 11:31 |

一、放人!!!

二、检察机关公开道歉!!!

三、彻底查清邓所反映的问题!!!

发表于 2009-4-25 11:46 |

当官官官相护,他不幸成了牺牲品,可悲 。李安邦培育出来的

发表于 2009-4-25 14:44 |
让这一事件也成为对四川的老爷们的一次法制教育课。让四川人民的生存环境能有一定的好转。

发表于 2009-4-25 15:56 |
不平啊,[em02][em02][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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