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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想问哈能不能讨回工资,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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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某单位”上班一年多,一年后因公司扣了奖金不发而辞职。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没日没夜的为公司操劳,每天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工资都搭在车费(每天十二元)里面了。走的时候不但没拿到原本的奖金,现在连工资都没给我发完。我于2015年5月11日正式辞职,财务临走前给我算的工资是四天的工资(周末那些时间、中途请假一天都没算),请问是否合理,我当时本是还没离职的员工,为何那样发工资。我工资是3000元一月,加上一百的补助,总共是3100元。但工资条为何这样写,我不明白。(现我将我手里面有的资料公布出来,请明白法律的朋友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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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劳动仲裁,工资应该是发到办完离职手续那一天的,中间的假日,也是按照平时来计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袋 发表于 2015-7-28 16:33
去劳动仲裁,工资应该是发到办完离职手续那一天的,中间的假日,也是按照平时来计算的。

但是我是离职报告打了,一个月离职,离职正好在5月11日,公司财务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上满一个月其中的假期才能算工资,不是就不算,请问哈是这样的吗?

发表于 2015-8-2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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