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做出专项规定。这不仅为“不正、不为、乱为”三大“为官病”开出良方,也为“庸者”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遵循。
常言道,“上荣下辱”、“下必为难”。对于如何让人“上”,缘于为人种花、皆大欢喜,人人争着干。但对于如何让人“下”,出于“得罪人、惹麻烦”的考虑,不可否认有部分人躲之唯恐不及。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出台,正好补齐了干部管理中“下”的“短板”,让管理干部的人有了充分的“理由”,让“下”的干部“无话可说”。畅通了干部“上”、“下”的通道,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无不为之叫好。
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在其位必须尽其力。如果在其位慢为、不为、乱为,不仅会影响党的事业,拖发展的“后腿”,而且也挡了优秀干部的“前进路”,必然会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堰塞湖”。为此,我们要拿好《新规》这把利剑,果断向“庸者”亮剑,让“庸者”有危机感和急迫感,兢兢业业工作,一丝不敢懈怠,形成不甘落后、万马奔腾的竞争局面。
对于“庸者”,更深知“优胜劣汰”的道理,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做到不气馁、不埋怨。对于自己的“庸”,要果断地“下”,及时退位让贤。如果不服,要从自身上找原因,找准找实,拿出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把自己变为“优”,重现“上”。这样的干部才是好干部,才是有担当的干部,我们的干部队伍才会更有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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