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文件,就文件的意义,本人谈几点看法。第一,有利于增强官员责任心。政府官员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同一事物的两个面,在接受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就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而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很好地彰显了对官员责任心的这一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第二,有利于完善选拔机制。本规定出台,通过对领导干部失职失误行为做出硬性的制度约束,疏通“能下”的渠道,让那些无所作为者下台,才能使那些有所作为、大有作为者上台,最终达到“能者上,庸者下”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能上能下、新陈代谢的用人机制。第三,有利于整肃吏治、优化干部队伍。本规定给各级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风险。只有恪尽职守,兢兢业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要有两个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具备三个能力:学习能力、观察能力、协调能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才能适应新的要求。第四,有利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定出台可从源头上对官员的权力、职责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规定,防止和阻止其滥用、误用公共权力的失职行为,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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