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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7192|评论: 12

[群众呼声] 控告单位:泸州市叙永县黄坭乡金星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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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控告
     控告单位:泸州市叙永县黄坭乡金星村村民委员会
     事由:黄坭乡乡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30号在金星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处公示2011年黄坭乡金星村村民委员会发放粮食补贴名单表册中,标明金星村7社杨恭富领取了50斤粮食《如附件1,2》,本人2011年至今根本从来没有在村民委员会与乡政府领取过一两粮食,如此公示表册完全向我们透露出金星村村民委员会的丑陋,腐败,连50斤粮食补贴都贪污本人,不仅贪污老百姓粮食,而且还敢带签名,明目张胆的巴榜公示,可见村民委员会如此横行霸道,完全是见好就谈,作为一名有组织有纪律的党员干部,如此作为简直简直是侮辱‘党员’二字,无视国法党纪的存在!请问黄坭乡政府任用如此懒散腐败分子如何带动老百姓奔小康共富裕,实现伟大中国梦!强烈请求叙永县人民政府亲自督促落实深入民心,根据表册名单金星村群众家中查实有多少老百姓未领取到应得粮食,因为村民委员会私下克扣老百姓粮食五年时间,现未领到粮食群众必须要求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按十倍补偿,并且请政府对该村民委员会整改,对此类腐败分子进行撤职处理!金星村老百姓坚决拥护党中央号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请县人民政府,县组织部,县纪委铲除此类腐败分子,决绝乡政府包庇处理,还老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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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1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只找到一个杨君富,你的名字在第几页第几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5:10
杨君富名字得左边是赵发楷,赵发楷下面是杨恭富,杨恭富下面是魏加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5:13
在第二张倒数第四行,赵发凯下一位名字为杨恭富,杨恭富下一位名字是魏家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5:28
该表册是2015年7月30日,黄坭乡党委副书记母洪与纪委书记兼副乡长杜艳组织到金星村村公所公示文件,2011年的救灾粮食发放表册,2015年才公示出来,显露出该乡,该村,村务公开执行力特别差,值得以此深入调查其他扶贫项目,挖出老虎头目!

发表于 2015-8-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NO:SC112371)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7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7月22日
2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
村务公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村民委员会依照本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出村务公开事项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查确认;
(三)中国共产党村级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四)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
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季、每月结束后10日内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村务公开监督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一)不按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公开村务的,或者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
(二)干扰、阻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三)打击报复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者村民的;
(四)违反村务公开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对村务公开监督不力或者连续3个月以上不履行职责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应当终止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5-8-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抬头就写错了,如何搞的倒?

发表于 2015-8-3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NO:SC112371)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7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7月22日
2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
村务公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村民委员会依照本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出村务公开事项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查确认;
(三)中国共产党村级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四)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
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季、每月结束后10日内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村务公开监督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一)不按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公开村务的,或者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
(二)干扰、阻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三)打击报复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者村民的;
(四)违反村务公开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对村务公开监督不力或者连续3个月以上不履行职责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应当终止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5-8-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lyp1961512abc 发表于 2015-8-2 17:08
抬头就写错了,如何搞的倒?

楼主是1960年出生、二年级文化    一个老百姓能够写出来已经尽力了

发表于 2015-8-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lyp1961512abc 发表于 2015-8-2 17:08
抬头就写错了,如何搞的倒?

接头人暗号:1955246408 (QQ)

??????????左手戴手套没有????????

发表于 2015-8-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左手戴手套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3 12:34
金星村救灾粮食老百姓根本没有得到,村干部在乡政府领出来就卖给黄坭乡街上卖米的私人老板了!下午彻底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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