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粮食直补”,我从未见过有专家或媒体反对过,都说这个惠民政策好,但真正的基层乡村社干部最清楚,这个政策好,但应该起更大的作用,一家一户一年分几十元的直补?有意义吧?没有,但一个村,一个社就有几十万,如果集中起来搞个农田水利建设或者乡村道理等设施好。可惜啊,基层干部知道,老百姓知道。专家不知道决策都不知道他们还在鼓吹“好”。一些乡村,在这种意识上村民已自发自愿的将这些钱集中起来办公益了,为什么政策还跟不上。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农民有城里有基础了,田可以不种了,而一些农民80年初只分得一人的田,配偶子女两人不田地,现在两子女又到成家时期。土地政策是长期不变。于是私下从90年代,一些农民就进行土地的买卖,从现有政策上来讲土地是村集体的。所谓的“村集体所有”在本人看来就是一个笑话。相信长于农村了解农村的都知道,当然专家除外。于是从90年代土地的买卖,村干部的干涉事件多如牛毛。终于出台了个“土地流转”的政策。其实这个政策,是迫不得已的,从出生之日就明显滞后于现状。 农村土地,农村房产要的就是一种全新的制度,要的就是一种产权改革。而不是治标不治本,不主动化解乡村矛盾。不过现在欣喜的看到一些地方在这方面给予乡村很大的自由,比如对小产权房的变相放开,对农民用农村土地换城里住房户口等。 说了这么多农村的事,说到正题。农村购房合法不合法,就有一个答案了。就是合理不合法,但事实长期存在,最终会走向合法。德昌现在买卖房屋田地的据我所知在所谓“土地流转”前后村村都就有,社社也都有。不合法也合法,因为要和谐。 如果花15万要一个经济适用房,不如农村去购田2亩,购房一幛自建别墅当当田舍翁,在城郊也只要10万多一点。经济适用法的困难群体住在城里了,一日三餐还没地方想办法,有了田,哈哈自己可以种上自己想吃的菜,并且种出来的东西还可以上市,补贴家用。 农村买房好处太多了,希望有这种意向的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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