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508|评论: 11

以常识规则来认识郭某无“寻衅滋事强制暴力猥亵兰某的嫌疑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5:16
楼主被社区禁言禁号时间太短,因为你看似自由,实则专制,与你观点不同,马上攻击他人,光天化日之下漏生殖器该处理,你想利用舆论左右司法徒劳无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9:10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22:41
感觉楼主有些推断太主观,菜市场虽嘈杂,面对面吵架污言秽语还是听得很清楚,男的掏出生殖器,不管啥子状态还是可以做向前顶的动作,其实只要不太过分,派出所一般不会拘人,尤其本来又不是什么治安刑事案件,自己本来过错在先,态度好也许什么事也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 00:28
删了很多对己不利的回帖,心虚,政府安公认真查查,保证能抓到几只苍蝇!

发表于 2015-8-2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分析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8-5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直接说您跟这是什么关系吧,闲的蛋疼了吗
发表于 2016-5-25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