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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企业顾问团

[民生杂谈] 严刹“宴席风” 老百姓办酒席也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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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发的红头文件,愿望虽然好,但有违法嫌疑:

一是对于老百姓,不应该搞审批,要用村规民约。它发文件,违反行政许可法。
二是没收礼金,礼品上交财政,于法无据。
发表于 2015-8-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落在实处

发表于 2015-8-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浪费太太了。 一桌桌的菜余下太多。倒了。太可惜了。

发表于 2015-8-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度还是制定得很好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5-8-4 09:18
通江发的红头文件,愿望虽然好,但有违法嫌疑:

一是对于老百姓,不应该搞审批,要用村规民约。它发文件 ...

你来告通江政府,我出钱给你请律师,你来啊

发表于 2015-8-4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应该杜绝五花八门的酒,要明确规定举办的东家每桌(十人一桌,含酒水烟)所有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吃酒的每人赶礼不超过10元(不管吃了几顿)!!!

发表于 2015-8-4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学习借鉴。平昌也可以这样搞嘛。
发表于 2015-8-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8-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说一句:农民伯伯顶烈曰熬寒冬,幸苦收获来的粮食十之九在酒席上被浪费了!

发表于 2015-8-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贴主是个流氓+文盲+法盲!

通江的叫驴子!

没有一点现代法治观念!

发表于 2015-8-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全巴中都应该共同遵守

 楼主| 发表于 2015-8-5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5-8-5 15:27
贴主是个流氓+文盲+法盲!

通江的叫驴子!

不论如何也比你这个爱装逼的半灌水强,垃圾,骂你的人不知有多少,找几个水军来抨击政府,然后自己发个攻击政府的帖子,自己一个人在那里顶贴,羞死你祖宗八代!

发表于 2015-8-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办酒应遵循规则,即婚丧嫁娶,而不是变味的宴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6 17:37
我是巴中人,不光通江如此,我自己认为最有发言权,当下整个巴中地区酒宴之风盛行,一年五万元的收入,吃酒的钱得花去二万多,可以说是苦不堪言。普遍心理是:不去吧,面子上又挂不住,去吧,钱又没了。绝大多数人从内心是非常反感的,有的人脸皮厚,五年之内可以办三次,名目繁多,这风不纠正,百姓没法活。当然,也不乏反对者,他们大多送了很多礼金出去,如果一刀切,收出去的钱就收不回来了,这个情况也得理解。所以,通江政府的只办婚丧嫁娶这个做法,是充分考虑了这部分人利益的,是经过充分调研的,而且十年办一次,我认为能够限制酒宴频率,所以,我们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欢迎的,我希望在整个地区推广。至于只能70岁以上才能办生日酒,这有欠科学,如果有人活不到七十,那就没法办了,这点我不支持。至于新华社及所谓法学专家,你们说的有道理,但从实际出发,这风,政府不硬性规定,是刹不住的,至于有人说,只是不准公务员办,这个说法也有错误,要从源头上堵住,则所有老百姓都不能随便办酒宴,这才是公平合理的。就说这么大,大家不要骂我,仅表达一下真实想法而已。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公务人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6 21:36
无法可依,悬!

发表于 2015-8-6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也要按规矩办事

发表于 2015-8-2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老百姓赞同!

发表于 2015-8-2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0 16:55
在巴中市县值得推广,32赞!!!。希望巴中市县进快都进行这样的政策!要执行到位不要只是一张纸!期待效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20 17:01
值得推广  希望政府 强管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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