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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培洋

深圳过街闯红灯被罚“带绿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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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16
我非常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17
我个人完全支持这么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23
支持闯红灯罚款,可以有效的强制性提高全民综合素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27
这个规定可行,是应该整顿行人闯红灯和翻越隔离带的乱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29
支持!但不交罚款的可以罚执勤两小时,戴绿帽就不必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30
深圳早就该这样了,  我老家早就这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40
绝对赞同,也支持,我天天看见那些去买菜的老年人总是在还是转弯灯的时候就去和车抢道,真的很危险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50
为什么是绿帽?橘黄的不行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55
如果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0:59
可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1:06
交警乱处法,是不是也带绿帽子,有很多协警认为自己有点点权就不得了了,让这此人到路口带绿帽子才对,法制中国要以理对人。这法子是交警出的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1:07
绝对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1:16
支持这种执法行为!但带绿帽是否还是不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1:24
轻了,应该鞭刑伺候,下次他就不敢了。哈哈反正我不去深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1:32
为啥是绿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1:34
血的教训

发表于 2015-8-4 2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1:58
建议深圳老百姓,也给深圳交通警察“带绿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2:22
非常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22:30
支持,应将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纳入机动车同等,谁违章就处罚谁,谁违章引发交通事故都应付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不能以保护弱者为由,上机动车一方陈担不应陈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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