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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给少数民族同胞开“普法小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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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乐至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县民宗局、县司法局等多家部门对全县16个民族的80余名少数民族代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题法治培训,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法治意识。
     乐至县依法治县办针对全县少数民族民族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农村人口多、女性同胞多的特点,培训课以明晰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与义务为核心,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重点讲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情况。通过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详细讲解,让少数民族同胞对我国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了深入了解,明确了自身拥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学法用法打下了基础。
     二是重点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该县女性少数民族同胞占少数民族总人口95.1%的特殊情况,培训中重点开展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讲解,增强了少数民族妇女同胞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是重点讲解少数民族依法维权。通过对《劳动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制度的讲解,让参训少数民族同胞对常用法律、诉讼法规和法律援助有了进一步了解,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同胞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重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培训期间,组织参训少数民族同胞参观了陈毅旧居、陈毅纪念园等红色景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高了各民族同胞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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