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市内花了4、50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已经办好。今天去办理日常生活相关过户手续,到天然气公司二楼客户服务厅一,开始一男同志说过户需要买卖双方身份证,我出示了身份证和房产证后,并说卖方现在怎么可能再把身份证给你(涉及个人信息安全)?再说了房子属于我的,这已经是事实了,费用大半年都是我一次性来交的,旁边一位女的说只要地址符合就可以。那男的就在那里输了半天(我就看见他是一个字没有打出来,是什么素质哦)没有结果,然后就把资料给旁边的女人,她拿过去后看了看改口说没有卖房身份证复印件就要提供至少6个月的缴费发票才能过户。我无语了。
天然气公司,你们怎么就不向电力公司和水务局,广电的学习一下,同样没有卖房身份证复印件,他们可以惠民办理,你们还真是老大了,这么热的天气,你要我跑多少次?你们还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不?大家评评理,天然气公司这样做法对吗?费用是我交,我不就想争取自己的所属权吗?
2015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总理一连讲了三个故事,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他费解地发问: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
“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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