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办〔2015〕45号
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为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宴席借机敛财”的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的有关规定,确保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严格干部管理、纯正干部作风、纯正社会风气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组建专项督查组明查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各乡镇务必落实专人专责,深入村(社区)召开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代表会,指导制定合情、合理、合法的村规民约,积极培育健康、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严执纪监督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贯彻落实情况,在10天内专题报告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 特此通知
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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