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人:艾泌良,女,生于1964年1月13日,汉族,初中文化,住巴中市南江县沙河镇双学巷27号,联系电话18398259197. 检举人;唐崇元,男,生于1957年2月15日,汉族,小学文化,住巴中市南江县沙河镇双学巷27号。 1.沙河政府未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问题办事,由于拆迁中诸多问题未妥善处理,造成我们家经济和生活带来诸多问题。 2.沙河政府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村民、居民过骗,拆迁协议中承诺在原地段开发建修房屋,根本没有执行。对房屋拆迁实行欺诈‘ 过托未按协议照章办事。 3.已权谋私、侵吞村民及居民的利益,把村民的耕地和居民的住房低价征收,公私融体,拿给个别户搞房地产开发。 村民耕地居民的住房拆除至今将五年,由于拆迁诸多问题未经妥善处理,现在给我们家造成经济困难,房屋未拆除前我们全家人靠经营煤炭 做生意,儿子打点帮忙,我们每年收入在7-8万左右,现在全家七口人,我们又无工作单位,丈夫年老多病,低价务工无人敢要,女儿上大 学急需用钱,现在全家收入已明显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所以沙河镇领导承诺在原地方开发修建房屋,重新兴起煤炭行业,建房协议,一 是不理论;二是不现实。 2001年4月我家依法批准在双学巷修建了砖混结构二楼一底,临街两个门面,使用面积166,4平方米。在2010年3月我儿子准备结婚时、 对二楼进行了全面装潢、用去费用13万元。在2012年2月、根据洛坪集镇建设的需要,需拆迁我家中的全部住房,政府用恐吓的语言,不搬家 就强制拆迁,我们原来是两楼一底,政府只赔楼上,门面不陪,我家全靠临街的门面做生意,现在还2-3楼,天理何在。二楼装潢赔了3万元 还是打的白条子,政府说什么他修的框架结构防八级地震,全是骗人的。五年了至今安置房都还没修,前几天政府找我们解决,说安置房不修 了,总共陪我们三十几万块,这点钱能干什么。我希望你拆我一二楼还我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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