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2015年暑期培训教育机构的督查通报 各中小学,民办教育机构:
为全面加强培训教育机构管理,依法规范培训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015年7月13日至7月31日,根据县教科体局安排部署,由职成股牵头,政策法规股、安全股、行政审批股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县内已审批办证的35家培训教育机构及非法办培训,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专项督查。现场对11所非法办学的机构下达了《停止非法办班通知书》、对2所问题突出的培训机构下达了《督查整改通知书》。经督查组8月2—3日复查,已有5所非法培训机构停止培训工作,有四所培训机构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按相关程序申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办学行为
1、非法办学现象严重。美育高考美术培训中心、状元堂、启越培训学校、琴舞飞扬、翰思教育培训中心、天子家教等6个非法办学机构,北京神墨平昌分校、博海教育培训中心擅自设立校点办培训,造成不良的社会负面影响。
2、责任担当不强。大多数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没有切实担当起举办培训育人的责任,举办培训的目的不明确,基本是以营利为目的,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师资聘用、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严重不足,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得过且过。
3、乱聘教师。一是违规聘用在职公办教师。部分培训学校违规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博海教育培训中心将办学场地出租给在职公办教师违规补课,社会负面影响大;二是聘用无资质教师。大多数培训学校师资队伍堪忧,聘用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或者无资质的大学毕业生教学,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差。
4、教育意识差。一是师德师风不纯。对教师师德、教风欠缺培训,对教师职业操守、职业价值、职业信念缺乏培育;二是学生养成教育薄弱。对学生习惯培养、学风树立缺乏教育训练力度,疏于对学生的课间管理,学生的行为习惯差。
5、执行意识差。一是相当一些培训机构没有执行意识,开会不做记录,会后亦不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二是违规办学现象突出。部分培训机构超越审批范围办学,未依规亮证办学,收费不公示,办学行为不公开;三是组织责任险购买情况差。大多数培训机构风险管理意识差,多次通知要求购买组织责任险,但至今仍有12家培训机构未购买组织责任险。
(二)关于办学安全
1、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工作得过且过,具体表现为“三欠缺”。一是安全认识欠缺,认识不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疏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二是安全知识学习欠缺,忽视师生安全基本知识及技能的学习,习惯于就安全抓安全,未有效将安全工作寓于教育教学中;三是安全习惯欠缺,无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更换习惯,无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习惯,学生无安全养成习惯。
2、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安全教育管理乏力。大多数培训机构安全制度不健全,重要的安全制度未上墙,工作不扎实,管理粗放,学生报名信息不全,无法有效落实《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开班安全第一课教育。二是安全资料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培训机构安全资料混乱,安全工作无轨迹资料,未按照上级来文卷、安全教育卷、安全责任卷、安全管理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卷分类归档管理。
3、安全设施不足。一是灭火器配备不达标。少数培训机构已过期灭火器未及时更换,大部分培训机构灭火器配备数量不够;二是消防栓设施不全。部分培训学校消防栓形同虚设,无水带、无水枪;三是监控未全覆盖。部分培训机构摄像头配备数量不够,部分摄像头无法正常使用,未实现公共区域全覆盖;四是消防通道隐患大。部分学校消防通道狭窄、护栏低、不畅通,未划定楼道中心线,个别培训机构仅一个消防通道。
4、门卫管理不落实。大多数培训机构未落实专兼职门卫,对外来人员无审查登记管理,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1、抓实安全管理工作。
各培训机构举办者务必要提高安全意识,紧绷安全弦,务必落实安全要求,抓实安全教育,每期开学前上好开班安全第一课;强化安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监管职责;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追究事故责任,强化问责管理。
2、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各培训机构举办者务必依法开展培训,自觉规范培训行为,明确举办培训的目的,树立责任意识,坚守职业道德,加强教学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禁止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和无资质教师,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培育和学生养成教育,限期购买组织责任险,强化风险抵抗能力。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8月7日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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