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事情的了解,有了遇难方和受益方的共同讲述,我就暂时认定双方讲的都是真的。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是谁规定了聋哑人不能洗澡或是不能游泳了?为什么挖开的水塘在明知对社会有一定危害性的情况下不去监督或督促尽快回填,而要只是给钱草草了事?原本某地没有坑,而是因为某人挖了后才有了坑,为什么不说是挖坑人的主要责任,反倒说过路人有主要责任?难道人的眼睛应该要看见水塘底部是有一个坑的?难道腹中胎儿就应该知道降生后是在穷人家便马上变胎?以上问题,请中国最具信任力的人民政府代表机关金溪镇人民政府以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庄重地回答。
接着,我有些问题想不通,请问楼猪,人死了,用钱就能把人买活吗?干嘛非要逼着对方给一个对方给不出或不愿给的金钱数目呢?你是准备把要来的钱救活人呢还是直接烧给死者以祭奠在天之灵?在明知死者生前是受行为限制的人,为什么其监护人要麻痹大意到如此地步?难道死者会不会游泳连第一监护人都不知道吗?就算死者不知道水塘里面有一个坑,难道作为居住在方寸之边的监护人也不知道吗?以上问题,还请楼猪以对社会有同情心,有责任感的态度作一下认真地陈述。: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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