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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报告县长、县综合执法大队:国家公职人员在公用商品房住宅楼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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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点:新平大厦商品房顶楼,即原老企业局,现足连心鞋超市楼顶时间:昨天半夜三更突击施工。
违法活动人员:据悉,当事人系国家工职人员,男为县信用联社人员,女为电力公司人员
请求事项:众所周知,商品房顶楼系公用面积,但其欲据为已用,损害群众利益。
前次施工被发现后制止,现半夜三更突击施工,要求综合执法大队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立即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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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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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这标题    我也是醉了

发表于 2015-8-13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政府披露吗

发表于 2015-8-1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县综合执法大队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执法,阻止加楼
 楼主| 发表于 2015-8-14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5-8-1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查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4 08:33
楼顶是公摊部分,为啥一人独占?

发表于 2015-8-1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加层为啥屡禁不止?执法大队可要逗硬才行!好像离执法大队仅一条大街吧。

发表于 2015-8-1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信用联社的职工跟电力公司的职工应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吧。不要牵强附会,吸引眼球

发表于 2015-8-1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公职人员

发表于 2015-8-14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违建多了,没人管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5 10:33
明明别个男的是电力公司的,不是信用社。楼上有违规的你不实名告,你们天天上面乱整,都整漏了,你去看看下雨屋里有莫法住人。

发表于 2015-8-15 10: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些人一天唯恐天下不乱。一天匿名乱咬。有证据直接实名多巴适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5 10:43
楼主乱叫!明明别人男的在电力公司!还有加蓬的目的是治漏不是加楼
发表于 2015-8-1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我是平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您所举报的 “国家公职人员在公用商品住宅楼顶违法加楼”一贴基本属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6月24日,我大队夜巡时发现杜某某在位于江口镇新平大厦(原老企业局)商住楼上运建筑材料(彩钢),但未从事违法建设活动,随后执法大队一直将该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严密监控。8月12日深夜执法大队又发现该户正在运建筑材料(彩钢棚),当即进行了制止。15日上午执法大队对正在烧制彩钢的人员进行了驱离,向业主讲明禁止在公用楼顶私自搭建,否则执法大队将依法打击。现该处未烧制彩钢棚,没有形成违法建设。
    再次感谢广大网民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支持,发现“三违”建设时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827-6230500)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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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我是平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您所举报的 “国家公职人员在公用商品住宅楼顶违法加楼”一贴基本属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6月24日,我大队夜巡时发现杜某某在位于江口镇新平大厦(原老企业局)商住楼上运建筑材料(彩钢),但未从事违法建设活动,随后执法大队一直将该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严密监控。8月12日深夜执法大队又发现该户正在运建筑材料(彩钢棚),当即进行了制止。15日上午执法大队对正在烧制彩钢的人员进行了驱离,向业主讲明禁止在公用楼顶私自搭建,否则执法大队将依法打击。现该处未烧制彩钢棚,没有形成违法建设。
    再次感谢广大网民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支持,发现“三违”建设时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827-6230500)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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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这幢楼的居民,对于上午发生的事情,我也想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想,顶楼那户人家在做防漏雨棚前,已经给我们这些邻居打过招呼,我们也去他家看过,的确是漏得没法居住。新平大厦是我们这些居民通过在房管局登记合法买到的商品房,房屋维修基金也全款缴纳了,不过至今都未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此房已经建造10多年,年久失修导致顶楼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由于没有房产证也无有关部门来管。顶楼四户人家处于无奈,才自行做防漏雨棚。不过楼主是眼睛瞎了,说此房当事人是信用联社的公职人员,据我这么多年的邻居所知,此房是一对食品公司的退休老夫妇在居住。和谐社会提倡民生,一对60、70多岁的退休老夫妇最起码的居住问题都无法正常保障,何来民生!!

发表于 2015-8-1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顶楼防漏不是加盖楼我觉得无可非议,谁也不想住在水帘洞中!!

发表于 2015-8-1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这幢楼的居民,对于上午发生的事情,我也想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想,顶楼那户人家在做防漏雨棚前,已经给我们这些邻居打过招呼,我们也去他家看过,的确是漏得没法居住。新平大厦是我们这些居民通过在房管局登记合法买到的商品房,房屋维修基金也全款缴纳了,不过至今都未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此房已经建造10多年,年久失修导致顶楼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由于没有房产证也无有关部门来管。顶楼四户人家处于无奈,才自行做防漏雨棚。不过楼主是眼睛瞎了,说此房当事人是信用联社的公职人员,据我这么多年的邻居所知,此房是一对食品公司的退休老夫妇在居住。和谐社会提倡民生,一对60、70多岁的退休老夫妇最起码的居住问题都无法正常保障,何来民生!!

发表于 2015-8-15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上面的回贴,楼主眼睛瞎,都没搞明白那户人是谁在居住,这胡乱咬!!太可悲!路过,飘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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