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泸州龙马潭区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拟招聘9名劳动合同制消防队员(其中消防队员8名,文员1名)。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招聘人员主要负责龙马潭区小市辖区商圈消防工作日常巡查、消防隐患排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常住户口在泸州市三区或常住泸州市三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招聘人员具体条件:队员必须为男性(其中退伍军人至少占招聘60%以上比例,且退役军人优先),全日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村退伍青年可放宽到初中学历),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1983年10月1日—1995年10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在168cm以上,在泸州市消防部队服过役的军人户口不限;文员性别不限,要求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新闻、计算机专业及有从事文字处理能力者优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8月19日(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龙马潭区小市新街子74号(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笔试:队员笔试为基本文化素质和消防常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文员笔试为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
聘用、试用期和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聘用。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集中训练期(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情况、一日生活制度的表现及遵章守纪情况等方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其月工资收入按照区政府统一核定标准发放,月上班天数为20日,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备战,统一食宿。合同聘用期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
来源: 四川公务员考试
原标题: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消防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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