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都是二手车交易高峰期,有人买有人卖,但车辆除了及时过户,很多人却忽略了另外一个关乎安全赔付的问题,那就是保险过户。按照现有规定,交强险“跟车”不“跟人”,只有交强险在有效期内,车辆才可以在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但由于商业险并没有强制性,不少人在办理车辆过户后,或因疏忽或因怕麻烦而不管不顾,这也给车辆转让后的保险权益纠纷埋下了隐患。
情形一:
李先生于去年国庆前购买了一辆二手车,9月29日在车管所办完车辆过户手续,因临近国庆节,未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车辆在10月4日出险,于是李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认为,他的车辆保险还没过户,无法给予理赔。
随着二手车交易量的提升,保单未过户产生的理赔纠纷成为近年来的焦点问题,李先生的遭遇就很有代表性。很多人在买卖二手车时,以为只要在车管所办理车籍过户即可,却忘记了同时还应通知保险公司,给车辆保险办理变更手续。
在以上案例中,交通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尚未变更,李先生并非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对此,相关二手车专家建议,双方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一定要在二手车买卖合同中约定好如何处理车辆保险过户。
记者了解到,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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