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昌辉全家关于“古丈县强制占用、挖掘我家山林、开发旅游道路”的申诉书》 申述人:古丈县天桥山村村民向昌辉全家。我是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村民向昌辉。我村的天桥山由于山美于2014年被立为县里重点旅游开发景点。 2014年9月村干部向卫民(村书记)和村主任向明超在未与我家人商讨情况下强行带挖掘机开工挖掘旅游景点道路(挖掘机是原村书记的姐夫杨松),在原村公路的基础上拓宽公路修旅游道路,挖掘我家山林好几里,此非法挖掘事件发生后的几天内我(向昌辉)和爱人杜美翠多次向村主任打听:问他开工为什么没有和我家人商讨也根本没有经我家同意而开工?!村主任说是政府叫挖掘的,一分钱的补偿都没有!态度很不好!我又问是政府哪个单位叫挖掘的?村主任说是旅游局和公路局还有古阳镇镇政府叫他们挖的!随后我和我爱人阻止了他们对我家山林的挖掘。之后多次去镇政府反应这事,镇政府工作人员推说是公路局和旅游局负责。我们老百姓一个,多次跑去相关单位反应这个情况,却从未得到具体回复。 今年5月我和爱人又去了县政府,县长不在,政府领导叫我们去信访局反应情况,信访局的同志告诉我们,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非法占用农民土地,哪怕是修村公路、只要是占用农民土地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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