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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南江县城廉租房到底是哪些人在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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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南江各级领导,县城廉租房到底该哪些人住?据说,有的是教师,有的是国家公务员,有的是退休干部,有的是局级干部,到处都自己买的房子出租,还通过关系,住上了廉租房!而真正该住廉租房的人因没有人事关系,住不上廉租房,请问这合理吗?请有关部门好好清理一下,整顿一下,给群众一个明白!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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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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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铁人巴山”网友:
    你好!你于2015年8月17日在麻辣论坛反映《南江县城廉租房到底是哪些人在住》一事,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14〕451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下同)等住房困难群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具有房源所在地城镇内常住户口,且在城镇实际居住;
2.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2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
3.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1年以上;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具有房源所在地城镇内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在城镇实际居住;
2.个人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3.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年满18周岁;
2.在本县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引进专业人才等;
3.申请时在就业地工作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年收入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
2.在城镇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年以上;
3.在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个人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三、我们严格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对申请居民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去年,对不符合条件的13户居民及时给予了清退。2014年12月7日、2015年2月6—7日,我们分两批通过抽签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了分配入住,目前暂无房源。其他信息可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详细咨询(电话:0827-8223309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城庙路42号)。
四、感谢“铁人巴山”网友对南江县住房保障事业的关心,同时,热忱欢迎广大网友监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7日

发表于 2015-8-1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铁人巴山”网友:
    你好!你于2015年8月17日在麻辣论坛反映《南江县城廉租房到底是哪些人在住》一事,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14〕451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下同)等住房困难群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具有房源所在地城镇内常住户口,且在城镇实际居住;
2.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2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
3.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1年以上;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二)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具有房源所在地城镇内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在城镇实际居住;
2.个人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3.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年满18周岁;
2.在本县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引进专业人才等;
3.申请时在就业地工作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年收入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
2.在城镇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年以上;
3.在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个人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三、我们严格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对申请居民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去年,对不符合条件的13户居民及时给予了清退。2014年12月7日、2015年2月6—7日,我们分两批通过抽签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了分配入住,目前暂无房源。其他信息可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详细咨询(电话:0827-8223309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城庙路42号)。
四、感谢“铁人巴山”网友对南江县住房保障事业的关心,同时,热忱欢迎广大网友监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7日

发表于 2015-8-17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纯属是放屁!   不说远了就说沙溪坝新保健院旁边那栋廉租房,全是关系户!真真的有几户人是困难户?哪个没有买房?没在南江买都在巴中成都买的有,你看后面停车坝子停的私家车就多少明白了,办事要凭良心管理部门领导们?莫哪天翻船了涩,你几爷子咋个收拾?我不是困难户也不是愤青,我买的有住房。当然在我才进南江发展也想过要住这个房私心每个人都有,熟人哪个不认识几个?关键都是不管用的,没有认识的领导。所以说管理部门领导们你们收敛点!你看这次天津爆炸!往后看吧!!
                                                                       有同感的强烈顶起!!

发表于 2015-8-17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00:58
有关系的再住,没关系靠边朋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08:50
我前不久也认识沙溪坝住廉租房的人!说实话,人家日子比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过得好的多!我还专门问了,你们怎么会住这种房子的!人家的回答是:关系好了,这事儿要多简单有多简单,没关系,想都别想!这样的回答是我亲耳听到,绝无半句谎言!

发表于 2015-8-1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全部按照楼层和户别进行公示!看到底是哪些人!!
发表于 2015-8-1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出来阳光了就知道是咋回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22:10
住的都是有车有房,穿金戴银的有钱人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23:07
没房住的想住难住成,有房的有关系的有权的能住,这就是特色得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8 23:10
住建局是该把已享受的晒出来,接受群众监督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00:51
现在有关系就是硬道理,可惜我们这些人没关系,哪有什么权利去住廉租房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09:12
大多是政府、建设局等职能部门及社区书记的亲戚在住,敢全部公示出来让群众监督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8-1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你的回复太原则性了,你只是说了符合条件的享受政策,其实这些政策基本上都知道!但是,我们想问的,现在享受的廉租房的人,到底是哪些人?是否可以全部公示在大堂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喃?有很多不符合政策的人咋又在享受喃?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在职教师,有的是退休干部,为啥通过关系住进去了呀?可否由纪检监察部门重新清理一下喃???把享受的人,可否在南江电视台上公示出来喃?提高社会的透明度,知晓度,参与度呢?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斟酌定夺,谢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0:31
住建局傻眼了吧?看你几爷子咋个给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9 11:59
傻眼了,公示出来,就露馅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0 16:37
支持公示!

发表于 2015-8-2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P;P

发表于 2015-8-20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5_166:}关键是全国到处都这种,谁管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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