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帖子的主人公张老师系事业单位人员,其配偶个体户,未给其女办成学酒,我个人认为有点划不来
县城7~8月份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双职工或单职工有为其考上大学的子女成功举办学酒的现象。有的是以非公职人员名义举办、有的是以爷爷、婆婆的名义为其孙子女举办的。
大家都知道办学酒的目的:庆祝+收钱。
就我个人亲人经历:我98年办学酒收礼金1450元,大学学费4850元/年*四年=??父母农民,靠在城里背背篼、卖篾货、东凑西借,我在学校每年能拿500~1000元的奖学金,寒暑假打工(火锅店、冰糕厂)度过3年半,实习第二个月还上所欠学费1500,当年收入还上所借欠款后还有剩余,且是我们队里第一个非公职人员在县城红军广场东500米附近的买房者。
子女升学、金榜题名:亲朋聚会,当然少不了送上礼金,因为这是传统风俗习惯。曾有一朋友子女考上学未办学酒,我照样给别人礼金,因为我该别人的,若不还,心里总感觉欠别人的人情样。
是你的,别人抢不去;不是你的,你也抢不来……
大家没必要过多的去指责发帖者了,过多的负面声音,其内心也不安,或许更会激起双方矛盾升级;帖子中的张老师全家更不要怀恨在心,教师的工资相当高了,其配偶是成都个体户,应该你们的经济条件相当好,更主要的是让其子女在校专心学习,全面发展,毕业找个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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