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如果举报属实,那这次抽标就属于违纪违法的行为。举报违纪违法行为,该受到支持与肯定。正如,普通群众恨贪官一样,那么是不是每个贪官都被普通群众嫉妒和有仇呢?如果社会中很多很多的普通人都敢站出来举报违法行为、都敢举报不公正行为,那么,这社会是不是会更好一些呢?就事论事,这个抽标确有些不正常!“公司有50多家,结果,抽标只来了4家,而且让利的点子极低!!”如果这一事实属实,那很可能被收购串标了!那么这个举报人的行为,就该受到赞扬!这次抽标的情况就该严查!是哪个责任哪该就该承担!而不是被举报者一味的叫屈!举报者被骂为“SB”!围观者添油加醋----这些都不正常、不理性!如果该举报行为查实,让违纪违法者得到应有惩处,那么,以后德昌的招标,会不会更公平公正一点呢?这就是进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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