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华宇物业的回复本人反驳如下:
1、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之间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这是两个相互平行、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只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不是水、电的供应方。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所以是违法的。
2、根据我小区的现在情况。小区内的电梯没有一个张贴了电梯使用标志、电梯安全守则、电梯安全责任人。及其他安全标志。包括电梯内风扇都没有安装。四号楼电梯内按键都有几个是坏的电线都在外面。试问是否是安全管理局给贵单位承担的安全责任?电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检,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请业主放心使用。此话怎讲?
3、我小区内居民缴纳物业费的人数不在少数。是否贵公司开局正规的税务发票。是否涉嫌偷税漏税?
4、我小区现在的等级及收费标准是否通过物价局审核还是贵公司领导自己决定的。
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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