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购买的商品房在北塔片区,开发商已经交付我,先现已经装修,但是到天然气公司开通天然气,天然气要收取开通费好像是700多,我认识这个费用收取不合理,因为我去年购买的另外一套房子都没有收取这块费用,再说商品房的水、电、气,都是由开发商给处理好,为什么还要我们再次出钱,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猫腻,请县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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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想知未来”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您对营山县天然气公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于2015年8月21日在营山论坛发贴反映“我新购买的商品房现在已经交付,到天然气公司开通燃气为什么还要收取开通费?”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为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县政府于2014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天然气用户使用燃气设施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了用户室内天然气改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否则天然气公司将不予通气,这个涉及首次通气的用户和已通气用户重新装修室内须改造安装天然气管道设施的用户;《通告》发布之前用户室内已经安装改造的,可由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并在县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出具室内燃气安装检测报告,其费用收取与我司没有任何关系。用户申请开通天然气,我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况且我司收取费用,必须出具正式发票,并由公司财会收取,欢迎大家监督!
营山县天然气公司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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