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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被讹诈三名小孩获5000元“委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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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8月24日消息,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3名孩子扶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同时,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2013年11月15日,3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看见有个婆婆在不远处摔倒,老人对孩子们说:‘小娃儿,把我扶起来一下嘛!’3人将老人扶起,老人抓住小孩的手,说自己被撞倒。颁发奖金的民间公益组织中国好人网负责人谈方认为,“给好人发奖就是让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后,证明他们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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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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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前报道:
摔倒老太系敲诈勒索行为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桂承川介绍:“我们在事发的小区内进行了走访,找到了3名目击证人,在对目击证人进行了调查后,又在小孩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分别对小孩进行了询问,公布了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为: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4 18:32
重罚这样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4 18:45
必须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4 18:51
中国人的败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4 20:00
弘扬正能量。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4 21:20
不是社会怎么了,是坏人老了。现在手机功能如此好用,请少做低头一族,在遇到类似的问题请正确的用手机的录像功能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利。让坏人无地自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5 08:49
现在老人,应该说说某些老人,其危害不亚于街头混混。街头混混还讲个仗义,他们连混混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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