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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关注律师执业:会见难、阅卷难等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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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两年,不少到法院办案的律师都感受到了许多不同:开庭前,法院会与律师事先协商开庭时间;出庭时,有了“绿色通道”,不用再接受严格的人身检查;休庭时,在审判区有专门的庭审休息室可供小憩……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鲜明提出“法治工作队伍”概念,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部门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顶层设计相继出台,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逐渐成为共识。
        破解律师执业难题
        ●调查取证难、会见难、阅卷难有所改观
        8月6日,北京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堂顺利拿到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协助调查令。“这份调查令对律师调查取证确实有帮助,拿着它就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因为此时律师是代表法院行使调查权。”?
        高堂目前正在代理一起金融借款案件,由于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不对当事人和律师开放,当事人无法提供财产权证。“房产在内蒙古,以律师身份跨省调查,可能会吃‘闭门羹’,所以我就当庭向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
        高堂所说的调查令,是指今年8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试行)》中赋予律师的一项调查取证权利。此前,上海、安徽、江苏等地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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