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农历七月十五日中元节)期间,为尊重民俗,满足市民群众传统祭奠活动的需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规划区内适当位置设置便民临时祭奠场所。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南部县城区居民群众,需采取传统方式进行祭奠的,必须前往以下指定地点(具体区域附后),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祭奠活动。 二、严禁在城市街道、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国道212线两侧非祭奠场所焚烧纸钱、冥币。需要在临山坟地进行祭奠的祭奠人员,一定要做好防火措施,一定要待火熄灭后方能离开现场,防止发生火灾。 三、滨江街道办事处、蜀北街道办事处、南隆镇责成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设置的临时祭奠场所、相关要求等向广大市民群众公告,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具体祭奠位置设置醒目的标识和指示,在祭奠位置准备焚烧容器。城管、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做好对祭奠活动的服务、疏导、安全防范和相关管理工作。 四、8月27日和28日,县城管执法大队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会同两个街道办事处和南隆镇辖区干部全员上岗,开展对焚烧纸钱、冥币行为的管理工作。对不按要求进行祭奠活动,在城市街道、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移风易俗,积极采取符合社会发展的、文明健康的悼念方式,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讲求文明,共同维护南部县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中元节祭奠活动指定区域 1.嘉陵江东岸施工空地; 2.滨江路弘燕夜啤酒广场尾段; 3.嘉陵路福音堂空地; 4.志远大道施工空地; 5.桂福路施工空地; 6.城北片区施工空地; 7.老君山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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