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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新闻] 九年官司执行难 公民代理几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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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廖忠与廖福等人为父亲廖昌遗产房屋继承纠纷一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提字第182号民事裁定书有关“本院再审认为,原判决认定本案被继承人廖昌所立“遗嘱”无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廖福等人的赢官司即将变成输官司。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经x庭长给廖福说:水都淹到颈项了,你们还不去找胡代国代理出主意。 当事人立即找到胡代国,胡代国立即给安岳县法院杨院长写信,建议按照《继承法》第26条判决。经过重审,法院作出( 2012)安岳民再字第4号判决书判决。判决廖忠继承父母遗产房屋份额的八分之六。廖福、廖寿家人分别继承父母遗产房屋的八分之一。由于这次判决是按照继承遗产份额判决,所以造成执行难。廖忠不得不找胡代国代理申请执行。经过胡代国的代理,廖忠终于领到了房产证书。胡代国在此感谢房管局。不可理解的是,在一审、抗诉、二审、高院提审过程中,原、被告律师以及法官们为什么始终纠缠该遗嘱全部无效?为什么在重审开庭前由公民胡代国提出廖昌的遗嘱只是不该将其妻子蔡碧的遗产也遗嘱给廖忠而违反《继承法》第26条规定,部分无效?详情请看狂人博客《  廖忠:九年官司执行难  胡哥代理几天完》。【文中名字为化名】


                                  九年官司执行难  公民代理几天完
http://hudaiguo888888.blog.163.com/blog/static/27361814201572782033246/
                                                            作者:狂人       2015.8.28

                                                  九年官司

  2015年8月11日15点,廖忠来到胡代国办公室诉说自己九年官司缠身损失惨重的经过。

廖忠说:父亲昌生前和我一起生活居住在安岳县岳阳镇大南街16号门市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29.48平方米产权是父亲所有。父亲于2003年5月21日留下遗嘱,父亲去世后门市房屋由我继承。2006年5月24日父亲去世。2006年 9 月 ,弟弟廖福、哥哥廖寿将我告上法庭。从此,我走上九年诉讼之路。2007年5月15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06)安岳民初字第23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定廖昌的遗嘱不符合法律有关代书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应无效;法院根据安岳县物价局2006年12月27日对继承房屋价值评估为24万元判决廖忠继承门市房屋,由我给付廖福、廖寿人民币各6万元。我不服判决,提起抗诉。2009年3月11日,资阳市检察院作出资市检民抗字(2009)05号民事抗诉书。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3日作出(2009)资民抗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提审本案。审理过程中,廖寿死亡,法院通知其继承人四人参加诉讼。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16日作出(2009)资民再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仍然认定父亲遗嘱无效维持一审判决。我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7日作出(2012)川民提字第18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再审认为,原判决认定本案被继承人廖x昌所立“遗嘱”无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2009)资民再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及(2006)安岳民初字第2383号,发回安岳法院重审。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2)安岳民再第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廖忠继承父母遗产房屋份额的八分之六。廖福、廖寿家人分别继承父母遗产房屋的八分之一。本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但未上诉而是去上访。不过双方没有任何效果。 这样一来,官司从2006年到2015年历时九年最终无法执行。

                                                          执行艰难

  廖忠接着说:2014年8月20日,我花钱委托x人书写了申请执行书(见附件),通过在法院工作的几位曾经的战友出主意,我将执行申请书递交到立案庭。立案庭却至今拒绝立案。后来,我多次请求执行局长、副局长、李院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其他关系人士,我的执行申请书还是未立案。后又花1000元找到龙X记者写文章还是不见效果。真是遗产纠纷九年官司,法院重审判决后执行难!执行难使我奔走数百次一筹莫展。

几天前,我和曾经的战友老杨再次到执行局表达诉求。结果,我与执行局局长等人吵起来了,有人拿出了手铐说:如果你(廖忠)继续胡闹,不讲道理,就要上手铐拘留我。  担心问题搞大,老杨劝我离开了执行局。出法院时,我们正好碰见你胡老师。老杨说,他和你老胡是熟人。老杨突然想起,几天前有朋友在网上看到你老胡成功代理了一百多个案子,是安岳民间坚持正义、铁面无私的法律代理人。接着,一位官员告诉我说:你的案子搞了这么多年了,一个大男人家初一十五只知道去庙子里求神拜佛保佑什么的,菩萨可不可能保佑你赢官司嘛,真是太愚蠢,枉自你老廖还当过兵,怎么不知道去拜访拜访西大街凤山路公民代理处的胡代国先生呢?据我了解,老胡是上过中央电视台的人,办法多,打赢了很多官司,是个不怕事的人,只要你有道理,老胡骂就可以骂赢,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县长、院长、法官他老胡都敢骂,我的有位亲戚的官司就是老胡骂法官骂赢的。说罢哪位官员特别提醒,我给你说了,对别人不要说是我给你介绍的胡代国啊!有人会说我支持胡代国,不安逸我。

听了二人的介绍,我和老杨商量,今天特地来请胡老师帮助代理我这个执行案子。我把所有资料都带来了,请胡老师看看,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尽快让我的执行问题得到落实。。

胡代国:   好,既然你们相信我,找到我家这个偏僻的办公室来了,先把判决书、执行申请书等材料给我看,我看有不把握完成代理。我的原则是不代理无把握的案子。

廖忠继续说:我只读了个小学,后来,我去当兵,与老杨在一个部队里。我转业后在安岳金属结构厂工作。不久该厂倒闭。现在,我虽然有退休工资,但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多元。我老婆也姓胡,她曾经是石羊医院的医生,也退休了。我大儿在北京部队当兵,二儿高中毕业快28岁了没有工作没有结婚。九年官司造成我家经济损失惨重,雪上加霜。我母亲蔡碧于1961年去世。父亲去世当天,弟弟和哥哥将父亲床下的房产证、国土证以及几个存折拿走,我被迫了报警。2006年9月,哥哥和弟弟起诉我,要求法院判决三兄弟法定继承父亲遗产门市。在审理过程中,我出示了父亲的遗嘱。经过一审、抗诉、二审、高院提审后发回安岳法院重审。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2)安岳民再第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继承人廖昌、蔡碧位于安岳县岳阳镇大南街16号的遗产门市房屋一间,由原审原告廖福继承该房屋八分之一产权的份额,由原告廖寿的继承人四人共同检查该房屋八分之一产权的份额,由原审被告廖忠继承该房屋八分之六产权的份额。......但是,该判决至今还没有执行。我八方托关系申请执行无门。九年官司加上执行难,导致我家经济损失更加惨重。所以,我再次请求胡老师开恩帮助。

                                                          跪求委托

2015年8月13日,廖忠第三次来到胡代国办公室。

廖忠数了数胡代国办公室有锦旗七十多面,都是赢官司人送的。廖忠非常激动,自言自语地说,这下我可找到救星了,找到包青天了。廖忠说着说着,突然跪在胡代国面前一边作揖磕头,一边痛苦地哀求:请胡老师开恩做好事,帮助我落实执行判决书,早日办理遗产房屋产权证、国土证,我好出租门市。由于我没有房产证,租门市的人来了,邻居就打破,我的门市无法出租,每年损失几万元租金。

看见廖忠可怜的样子,胡代国说:使不得、使不得,你我都是快70岁的人了,快快请起!快快请起!胡代国立即扶起廖忠。

听了廖忠一遍又一遍的诉苦,胡代国又感动又同情,还有讨厌有可恨的想法。

为什么说有讨厌可恨的想法呢?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本案而言,胡代国知道:一是如果廖忠服从一审判决,给付哥、弟各6万元,如果当初法院判决后廖忠不抗诉不上诉不申诉,就没有后来的几次官司;二是如果2012年法院判决后,找一个懂法的人书写符合规定的执行申请书,本执行早就完成;如果廖忠不是长期去庙子求神拜佛保佑而是尊重科学,也不至于拖到无法执行。胡代国认为,正是这太多的如果如果,导致廖忠官司缠身,自找麻烦。胡代国还认为,立案庭不予受理廖忠的执行申请书的主要原因就是该执行申请书的请求不符合(2012)安岳民再第4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三是安岳法院X庭长给廖福、康菊建议说:你们赶快去找胡代国想办法出主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提字第182号民事裁定书有关“本院再审认为,原判决认定本案被继承人廖昌所立“遗嘱”无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水淹到你们二位原告颈子了,马上就要全输官司。于是,廖福妻子和康菊马上委托了胡代国为案外代理。胡代国立即给杨江涛院长书写了建议信:建议依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判决廖忠继承该遗产房屋产权八分之六的份额,其余二继承人继承该遗产房屋产权各八分之一的份额,因为,三兄弟母亲的遗产房屋没有遗嘱送人------见 2012年5月17日胡代国的网易博客《关于廖福等与廖忠“2012安岳民再字第4号继承纠纷一案”的 几点建议》。重审开庭那天,胡代国参加了旁听。根据前述几点事实,所以胡代国有些讨厌廖忠。

虽然胡代国对本案相当熟悉了解,但是,胡代国在接受廖忠的请求前不得不认真考虑有无把握执行。通过反复思考,胡代国认为,这个案子进入最后阶段执行困难,既然判决了,执行再难也该得到解决。长期这样闹下去也不是办法,对几个家庭、对社会、对法院都不利。胡代国立即打电话给康菊,愿意帮助三兄弟和解落实判决。可是,得到的答复是拒绝,甚至说,不等也等了快十年了,决定等到下一代人来解决。如果现在解决,要求廖忠给两家人各20万元人民币,继承房屋产权归廖忠所有。

胡代国想,调解解决是不可能的了。胡代国反复阅读资料,日思夜想,接着上网搜索申请转移房产证的程序及法律依据,并将总结写在博客里,希望能找到执行的捷径。

通过学习思考总结,再学习再思考再总结,胡代国终于发现: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新闻人物的名望,这个执行案件并不麻烦,非常简单,不过要准备齐资料,和法律法规去说服一批工作人员。

胡代国认为,只要有了生效判决书,有了生效文书证明书、有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原房产证书、国土证书或者房产证书、国土证书挂失公告、登报的报纸、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书、委托书等资料,自己就可以找到突破口绕过二原告悄悄地到房管局为廖忠申请转移登记继承房产证、国土证、税务登记证。既然这么简单,为什么廖忠找了那么多的所谓“内行”,能人、关系人,就没有一人懂得其中的奥秘奥妙以及申请转移的程序和法规依据呢?

胡代国满有信心地对廖忠及其战友承诺:凭借我的本事名望,下周(2015年8月17日、18日)星期一、二我调查咨询后就可见分晓,如果在一二天内我找齐了相关资料,一周内可以完成房产证转移登记事项甚至得到房产证书。不过,到时候,你们不要说我完成委托代理事项这么容易,这么快啊!

这怎么会呢?胡老师有本事有名气人正直,说话算数,大家都知道的。我们希望越快越好嘛!办好了,我们会报恩感谢,给您送锦旗,成为我们恩人和永远的朋友。廖忠和老杨异口同声地说。

2015年8月15日,廖忠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研究决定

  2015年8月14日上午,胡代国带着廖忠去到房管局档案室,请工作人员打印出其父亲廖昌的遗产房屋档案资料。接着,咨询了房管局工作人员、周所长、孟股长、付副局长有关申请将廖昌遗产房屋产权的八分之六份额22.11平方米转移登记到廖忠名下的相关事项。领导们纷纷表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事例,现在是电脑管理操作,不好办,办不了,办不了!如果是以往手工操作还好解决。建议老胡出主意想办法。

胡代国说:有了生效判决书,怎么会办不了呢?

有人说:你老胡说办得了,你说如何办?我听听你的高见。

根据《物权法》第28条有关:“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办理不就完了吗?胡代国回答。

付局长说:按照规定,廖忠一人申请是该办理。那次,法院执行局周局长等人向房管局送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生效文书证明书的时候,我和孟股长感到协助执行难,没有遇到过,电脑上无法操作,所以,我们拒绝在送达证文书上签字,拒绝收法律文书。法院工作人员将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生效证明书放到我的办公桌上录了像照了相就走了。今天,廖忠一人来申请,其余五人不到场申请,我们感到无法操作,最好,你把六位继承人都喊到房管局来同时申请。

接着,有工作人员提出只有判决书原件不行,还要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和生效文书证明书原件。

胡代国说,(2012)安岳民再第4号民事判决书,三方当事人在法定的15天内没有一人上诉,几年了,该判决书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物权法》第28条以及《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第2、3项规定以及网上案例,不需要其他几位当事人到场,如果,六当事人都能到场同时申请,就不可能打这么多年的官司,就不可能执行难。胡代国将前述法律行政法规在一次读给工作人员听。胡代国说,你们是领导,是专家行家应当懂得的啊!根据前述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廖忠有权单方直接申请房管局转移继承房屋份额,不需要其他几位继承人到场。法律规定,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根据不告不理的法律原则,民不告官不管嘛!既然其余五位继承人不愿意申请,难道房管局能做这项工作要求他们同时申请吗?不可能吧!

几番理论后,工作人员拒绝采纳胡代国的意见。胡代国不得不去到法院找到执行局长。

周局长说:(2012)安岳民再第4号民事判决,法院已经执行完毕,具体落实房产证转移问题,请老胡去找房管局。2014年,我和执行局的人就给房管局送去了生效判决书原件、生效文书证明书原件、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等法律文书,房管局付副局长拒绝在送达证回执上签字拒绝收法律文书,为此,我们还当场录了像拍了照的。

周局长的说法进一步证明,本案申请转移遗产房屋登记的程序进入了最后程序房管局,也同时证明本案执行难,难在房管局从来没有遇到过此种案例。

胡代国想,既然房管局工作人员没有了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我何不去法院档案室查阅。

胡代国立即来到档案室,工作人员很快复印了安岳县人民法院给安岳县房屋管理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安岳执字第564号和安岳县审监庭2013年5月6日制发的《生效文书证明书》以及(2012)安岳民再第4号民事判决书。   

2015年8月18日上午,胡代国满有信心又去房管局,经过好说、歹说,甚至争议,当日10点,房管局付副局长、孟股长、单位聘请的付律师三人进行了集体研究,孟股长答复:可以办了,等两天来。这时,胡代国非常高兴,连说了几声谢谢局长、谢谢股长。

2015年8月19日上午9点,胡代国带齐了全部资料去到房管局,工作人员要求先补办廖昌的房产证,否则无法进入下一程序。但补办要先到四楼填申请表,该申请表由孟科长、付局长批示后就到二楼办理下一程序。

胡代国来到四楼,付局长和股长都不在,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孟科长,然后告知,等两天来。

                                                 完成登记

2015年8月21日9点,胡代国来到房管局四楼见到孟股长,在寒暄过程中,孟股长叫工作人员给胡代国泡上一杯茶。胡代国说了声谢谢!然后,二人便进行了交流沟通。接着,付副局长、孟股长、周主任、X主任等四人再次开会研究,并邀请胡代国参加会议。会议决定:不需要再办理廖昌的房产证,直接将廖昌房产证的档案资料打印出来,对29.48平方米的遗产房屋按判决书上的产权份额转移登记为数个房产证,这次只颁发廖忠的房产证,其余人的房产证到时候人来了再说。请周主任等相关科室立即办理。

孟科长说:老胡是新闻人物,一些疑难案件有人就请老胡代理。廖忠申请转移房产证既复杂又特殊,过去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但这个事应当特事特办,闹了这么多年了,办了对本人对社会各方都有好处,请你们股室立即办好。胡代国再次表示感谢各位领导。

胡代国说,我请求档案室打印廖昌的遗产资料恐怕工作人员不会听我的,还是请领导亲自安排。

付副局长叫孟科长亲自去档案室安排负责人不需要补发廖昌的房产证,也不需要几人同时到场解封,只需要打印出廖昌的房产证相关资料交房屋产权登记室周主任进入下一程序就行了。

快12点了,周主任安排工作人员把房屋转移登记资料做完,让廖忠签字,下午廖忠就可以不来了,老胡一人来就行。

谢谢周主任为当事人想得这么周到。胡代国说。

周主任拿出文件对胡代国说:你老胡来了,我给文件你看看,根据文件规定,继承住房不收费,但继承非住宅要按照房屋价值的0.8%收费,因为本案法院判决书上物价局评估该房屋价值为24万元,所以,廖忠22.11平方米的收费为1440元(240000元 X0.8%X75%)。

今天,从开会再次研究、调档案、做资料、几处审查登记、交费、最后局长批示“同意办理”等程序,从上午9点30分到中午12点廖忠签字,再从下午3到4点领导最后批示完成了遗产房产权证转移全部程序。

周主任说:老胡,祝贺你,登记总算完成了,下周星期一下午,廖忠就可到县政府外行政服务大厅房管局处申请在房产证上盖章,不过,领取房产证前要先到大厅地税局处申请免税证明书,继承遗产房屋是免税的。收到房产证后才可以去申请国土证。

谢谢!谢谢!胡代国说:房管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良好工作成绩将如实记录在我的博客里。


廖忠收到了房产证高兴万分,立即电话在北京部队当官的儿子和亲友,并表示非常感谢恩人胡代国

廖忠收到了房产证高兴万分,立即电话在北京部队当官的儿子和亲友,并表示非常感谢恩人胡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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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遗产房屋纠纷案,建筑面积29.48平方米按照六个份额判决造成本案执行难,好在这是全国第二案例。因为其余五人不申请不到场,胡代国每过一关都需要唇枪舌战理论几个回合才能说服房管局、税务局、国土局工作人员依法登记办理。难!难!真是难!

发表于 2015-8-29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9 20:44
小糊娃都不配放xx屁!

 楼主| 发表于 2015-8-29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置顶]太平洋公司保险买不得,熊勇冤枉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30 00:07
弄得老子又来骂一回小糊娃,你娃儿好生学下法律及保险知识,球都不懂还在网上丢人现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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