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爱心学校违建还应回归法治思维
作者:潘强、李思远 来源:新华网(2015/9/1)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潘强、李思远)曾因“最悲伤作文”引来关注的四川凉山州索玛花爱心小学,近日被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学校怎么处理一时成为热议话题。反思这一问题的形成,法律法规未被遵守是不争的事实。要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显然也应该回到法治轨道上来。
从媒体当前较为丰富的报道来看,索玛花爱心小学的相关手续一直都不完备。这所爱心学校由相关基金会2012年从当地村民手中租下土地后建成,至今已近3年。如果学校从当初就按照法律规定去办理相关手续,依法运作,想必就不会有现在的违建问题。
根据法治精神,当有法了之后就要“有法必依”。无论是学校的设立,还是在土地上搞建筑工程,国家都是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拿到相关手续、获得相关资质就动工,就是违法。无论什么机构或个人,谁都不具有超越法律的权利,谁都不可以无视法律的存在。
香港的威信还在于法律的实施要得到有效的监督。在这起事件中,当地相关部门对这所学校在其建成将近3年后申请扩建时才发现属违建,这就很难称得上是有效的执法监督。或许,也正是这种执法监督的不及时、不到位,才助长了违建并要继续扩建下去的底气。这也正是我国不少地方违建纷起,形成了事实上的“破窗效应”的一个重要原因。
爱心是宝贵的,但爱心不可以充当违法的资本。执法监督的不及时、不到位,更不应当成为违建合法的借口。双方都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违建应该如何处理,执法不及时、不到位应该如何问责,都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来妥善处置,这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题中之意。唯有如此,爱心才会让人感受到更持久的温暖。
(责任编辑:雷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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