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的王晓璐写了一篇稿子,大概内容是国家股市维稳资金离场方案,被警方以造谣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我认为王晓璐无罪。
记者发稿是一种职务行为,一经采用,责任就转移给了编辑审稿人员。王晓璐的稿子发在财新杂志上,责任应该由财新杂志承担,而不是王晓璐个人。王晓璐有义务对编辑审核人员提供新闻来源,没有义务为编辑审核疏漏承担法律责任。
王晓璐通过私下渠道得到新闻来源,并非空穴来风,所以王晓璐究竟属于泄密还是造谣,难以定论。当然,如果以官方发布为甄别谣言的标准,自然王晓璐的稿子属于造谣的产物,然而,很多所谓的谣言,最终都被变成事实。譬如,徐才厚、郭伯雄、周永康落马,当时也不是谣言吗?撕下遮羞布,其实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解决问题:舆论不能干扰施政。
股市维稳的对与错,历史会有结论。但是,我可以断言,市场规律是任何政府抗拒不了的。国家队救市本身是一个不伦不类的说法,从长远来看,也是持久不了的。王晓璐只是一个用来震慑同行的道具,其本身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