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059|评论: 6

平昌县文广新局关于对“望江名都开设娱乐场所”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734532157网友:
     您好!
     对您所反映望江名都开设娱乐场所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20141212日,我局在收到张潇在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西段75号设立“平昌爱尚纯K量贩酒吧”娱乐场所申请后,通过现场勘验,根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设立条件,以《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申请设立“平昌县爱尚纯K量贩酒吧”娱乐场所的批复》(平文广新[2015] 6)号文件,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二、我局在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平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于2015810日、818日对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由于该场所未处于经营状态,现场要求经营业主在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于824日再次检查时,对其经营行为下发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同时,消防部门已对该场所立案调查,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之中。
      三、针对该娱乐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监督、支持!


                                                    平昌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596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5-9-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回复,要以单位名字注册,在社区认证,你的回复才有效。谢谢。

发表于 2015-9-6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文化局就是应该支持这种上档次的企业,我老人家在四川各个地方都是类似的。这么大一个平昌没有一个上档次的ktv 我们周末怎么过。

发表于 2015-9-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市场经济这么低迷的情况下,解决了我们平昌这么多人的就业问题,应该鼓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6 13:21
首先你要清楚,你楼下开KTV的房子是住宅房还是商业房。如果是住宅房改成的KTV,那物权法是不允许的,住宅房屋不得改作商业用途,这是有明文规定的。你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如果是商业房,则噪音扰民你可以找环保或城管部门投诉,甚至可以直接报警。但是中国很多县市政府部门不作为,所以你也可以向媒体甚至省一级的媒体投诉曝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6 15:46
是一家真正给老百姓带来文化交流的场所、我们应该支持…………

发表于 2015-9-8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最近有人举报论坛上屡屡出现了一些捕风捉影及攻击人身的帖子,并咨询对发表此类帖子的人能否追究其法律责任(<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 ... =4408615&skin=1>)一事,特说明如下:根据本论坛的服务规则,所有在论坛发表帖子的网友自行对帖子的真实性负责,并不得有侮辱、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行及侵害他人隐私等行为。凡有违上述规定损害他人权益的,相关当事人均可通过诉讼渠道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网站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同时,本网站不是纪委更不是法院,一些带有举报内容的帖子中牵涉到的事件,对其真假我们不能正确判断,新闻网也没有义务去替你们调查,所以建议你们应该求助纪委、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不要在论坛随便发此类敏感帖子。目前出现个别会员恶意搞笑,诽谤他人,攻击人身,发泄私愤,使受害者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也许部分朋友是无心的情况下发了帖子就跑,过后自己都忘了,但你的无心却触犯了侵犯人身罪,如果公安机关找上门来,你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请各位朋友文明上网理性发帖!为本论坛的健康发展,也为保护论坛朋友,现将麻辣社区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再次公告如下,敬请大家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总则:

  本网站将严格《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以发展信息产业、竭诚服务为宗旨,诚实信用为原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

  二、保密义务

  本网站对会员个人注册资料履行严格保密义务,不公布、不泄露、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查询,但司法环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询的除外。

  三、会员基本义务

  所有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公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任何违反上述规定并影响到网站声誉者,本网站将停止其帐号并终止其使用权利,情节严重者本网站保留删除其帐号并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协助政府及司法部门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四、版权条款

  1、本网站电子公告栏目中发表的的作品(包括转贴作品)版权归作者或相关权利人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作品从其它网站转载且附带有原网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声明为准。

  2、本网站有权将在网站内发表的作品用于本网站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除作者或相关权利人明确声明者除外。

  3、本网站所有作品内容均由网友及合作伙伴提供,未经本网站或者作者本人许可,不得转载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转载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法律责任

  1、本网站所有作品均由合作伙伴及会员提供,会员应保证对其上传的一切作品均享有版权及使用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有权授权本网站使用,如因会员上传的文字、图片等作品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由提供者承担一切因其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四川新闻网对网站内所有信息的版权归属和其他权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没有核实责任,如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和个人认为本栏目全部或部分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据,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3、本网站电子公告栏目中的文章的观点属于发表的作者本人观点,不属于本网站观点,也不表示本网站同意或认可其言论观点,与网站立场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或相关权利人承担。

  4、与网站无关的会员其他任何行为所导致的民事、经济、刑事等法律责任,由该会员承担,与本网站无关。

  最后请大家自觉遵守麻辣社区规定!

  2008年7月17日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