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84|评论: 3

投诉“值班编辑8”随便把贴子移到版主工作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6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连续两篇帖子都被这个“值班编辑8”以莫名其妙的理由移走了,请问他又什么动机?他的理由如下:
[img]fil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123/Application%20Data/Tencent/Users/9199956/QQ/WinTemp/RichOle/%607HA$@~@W%60L@%25@WU53G0DOO.png[/img]
[img]fil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123/Application%20Data/Tencent/Users/9199956/QQ/WinTemp/RichOle/QNBV7LD~%7D%253RY$@[[3CP9F7.png[/img]
这个根本是莫须有的理由,特别是第二篇帖子,是向南充市体育局反应情况的,涉及到网络问政,根本不可能有这种删帖的理由,请给出说明!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图片没发上,重发如下
123.png
QQ图片20150906194704.png

发表于 2015-9-6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帖子当事人发来具有法律效益的申请函,要求处理:
    http://www.mala.cn/thread-12577525-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12577445-1-1.html两篇贴文,并已告知发帖人:
    “您好,当事人/当事单位来函声称您发布的该篇贴文涉嫌侵权。如想保留,请根据《侵权责任法》反通知权利的相关规定,来函申请。”
   
    如果你想保留该帖,请按照相关法律“反通知权利”要求,提出反删除申请,来函邮寄至我公司,可恢复保留该帖。
    网络用户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内容未侵犯“被侵权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反通知,要求恢复被删除的内容,或者恢复与被断开链接的内容。
前款所称的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恢复的内容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四)反通知发送人承诺对反通知的真实性负责。
来函请寄: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305室 麻辣社区 收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超版来核实下,是否属实。个人觉得胡编乱造,第二个帖子,明显是涉及网络问政,需要等待政府相关部门出来回复的,什么涉嫌侵权,完全乱扯!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