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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四川手机报] 会东县规定拴狗链不得超过1米 未拴的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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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1 20:06
杀杀!通通杀掉!!狗肉好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1 21:08
对养狗人应加强社会道德责任培训,不能干扰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1 21:32
真是大快人心!绝不能让少数人的爱好,危害人类的生存,社会的安定!会东县对狗的捕杀规定政策好得很!人民群众坚决支持!!!同时希望各地政府以会东县为榜样,打一场维护老百姓安全,干净,健康,平静的生活环境的运动,切实为老百姓做点实事!我在这里谢谢各级政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2 06:23
会东县规定捕杀流浪狗,不拴养犬只在城区捕杀是正确的。因为相当部分居民的素质太低,政府有责任保洁城市,不采取强硬措施严格管理,咬到人后狗主人不负责任给政府带来很纠纷,狗尿到处乱屙。双手支持政府行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2 13:06
这种办法太野蛮,应该遵循国外的做法,把流浪狗送到收容所,养狗人文明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3 15:03
狗未拴养在路上被骑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人碰上, 摔成重伤,请问这事故怎样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3 16:09
支持,满狗屎太讨人厌。那些喂狗的不好好管狗的没社会公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3 18:43
这个规定太好了,应该全国执行,鄙视那些养狗又不好好管理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3 18:49
凉山州的各个县城都是流浪狗,到处跑,到处拉大便,还到处咬人,开车的遇上了,你还不敢撞它,你要是撞了,立马就有人出来找你赔钱,联众鄙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3 18:51
这个规定好!太好啦,早就应该出来这个规定呐!!其他地方怎么不学一学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3 22:20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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