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主要集中在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现已转变为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小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不断升级。现在很多小区都在执行不投票就视为默认,这样一来,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就大了。业主委员会的一个提案,基本上都能获得通过,许多业主委员会的提议已经具有一定的决策权。然而现在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还在蔓延,许多时候,业主委员会已经部分或全部拥有了小区的决策权。因为业主委员会权力的扩大,导致部分小区出现了一些拍案惊奇的怪事。业主委员会擅自使用公章签订小区工程合同;将平时吃喝应酬的餐饮发票拿到物业管理公司报销;对物业管理费的亏损置若罔闻;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过程中收取好处费;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将部分管理或服务内容分包给“熟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分包方和分包价格不闻不问;随意以降低物业管理费或罗列种种改聘物业管理公司的理由要挟物业管理公司;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邀请外出旅游度假;私吞小区经营性收入;安排家庭成员到物业管理公司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自己装修房屋;挪用业主委员会经费拉选票等等。于是,既有权力又有工资的业主委员会在某些人眼里成了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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