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启动2016年度在校学生医保工作 近日,雁江区召开在校(园)学生参加2015-2016学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会。 2015-2016学年度,雁江区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各校(园)负责收取费用、参保登记、填表造册、信息录入及发放参保卡等工作。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学生参保后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有效减轻由于学生患病给学生家庭带来的沉重经济压力。 会议要求,要通过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实地走访、现场进行政策宣传、与学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等方式,加快学生参保进度,力争在10月份内将全区所有在校学生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范畴,建立学生参保、待遇享受和高效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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