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我县市场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导致外地民间游商非法经营保健器材、药品,专门行骗老年人的违法行为日益猖獗。这些非法团体过去在一、二线城市受到了严厉打击和查处,现在流窜转移到我们县、乡城镇,他们主要采取给老年人“洗脑、赠送物品、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等拙劣手段,疯狂榨取老人钱财,加之我们的老年人文化程度低、辨别真假能力差、社会复杂性认知度不高,上当受骗在所难免。而且这些团体采取接花易木、变目换科每年在我县骗取老年人钱财,保守估计至少在一千万元以上,已经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 我认为这些非法游商团体至少有以下几点违法行为: 1、 经营保健器材、药品有无国家规定的经营许可证,强制标准? 2、 保健药品或食品有无国家规定(药准字)和(食准字)许可批次标准? 3、 经营或赠送的产品是否存在“三无”商品? 4、 提供的经营、许可依据是否真实有效? 5、 夸大功效、虚假宣传是否违反《广告法》和《产品质量法》? 同时我们建议纪检部门查一查,这些行骗团体长期在通江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究竟是我们职能部门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工作失职,还是有什么利益链条勾连?同时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全县开展的“打非治违”活动,进行全面清查、整治、打击,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以进一步净化通江市场环境,提升“魅力山水红军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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