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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大学生称扶老妇被讹 目击者公开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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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2
河南的老大爷没人敢扶说我们社会太冷漠,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出于良知却摊上这事,每个人家中都会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有一天我们也会老,如果真是老太婆的不是那比碰磁的更可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2
同理,让那老人证明是她撞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2
从此己后少做好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3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4
这个社会讹诈太普遍了。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5
警察一句自认倒霉就要让好人心寒,警察叔叔是干嘛用的呢?难道你们只拿钱不办事吗,只有让干饭涨死!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了,正义何在啊。现在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5
应该判老太婆诬陷罪,讹诈罪,损坏公德罪,赔偿对方100万,如果没钱,入刑十年。南京法院不是可以用钱买吗,安徽应该也可以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6
看怕了,还是不去做好事、死老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8
好事不可做了吗?!良心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9
以后遇到这种事要帮忙的请打开手机录像,先证明你在帮他之前距离有很长一段,没办法,就只能这样啦,边救边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49
没有找到有罪的证据设别人自认倒霉是警察的无能和腐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0
做好事是义务,做不做那是权利,冷眼看世界,平常心对待这个社会现象,尼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原来这还是褒义词悲哀啊,某些国民的素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0
现在法律不是规定:
没有证据证明你犯罪,就没有罪吗。怎么就反过来了啊。这样谁还敢做好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0
还是学学周立波讲的话吧:如果以后遇到了先找证人先拍照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1
咋不摔死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2
为什么不叫被撞者提供被撞的证据呢?她说是谁撞的就是谁撞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3
请天下好人不要扶摔倒的人。就是死了也不要报 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3
警察的说法就是鼓励我们不要做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5
不能证明被讹诈,那就请老人家属拿出证据是学生撞了老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0 11:56
难道她一家人都没有良心的人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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