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百瑞蓝莓种植专业合作社起诉四川朝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案件,2014年8月18日在绵阳中院民二庭开庭审理后一直没有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案件应该在审理三个月内判决,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绵阳中院民二庭将案件拖了一年多的时间,还不判决案件,绵阳法院还有正事吗?这样的法官法院可恨!这个简单的案件:被告收到原告的货没有付款,已经使用,但是一审时游仙区法院院长田家旺,公然袒护被告,致使案件拖了两年才判决,但是没有按照事实判决,二审又拖了一年,绵阳法院要给我们当事人一个说法。在绵阳司法还有公道吗?被告收到原告的货后,出具了收到条,入库,并承认使用和出卖了一部分货物,但是案件在审理一年后,绵阳游仙区法院竟然去被告的仓库再清点货物,没有按照收到条判决却按照被告清点的货物判决,天下有这样的公理吗?三年多的时间,我们在绵阳打官司又花费了十几万,合作社的农民因此损失很大,没有资金投入生产,面临倒闭。我们农民的辛苦血汗钱就这样被骗了![泪][泪][泪]可恨!在绵阳司法还有公道吗?希望网友帮助转发,引起关注。谢谢!1385311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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