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关于网友YS720916“给茶坝派出所原所长钟永明的一封信”的回复
各位网友:
2015年9月12日16时08分,网友“YS720916”以“给茶坝派出所原所长钟永明的一封信”为题在网上发贴,我局立即对贴中所述内容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7月9日12时43分,茶坝派出所接到茶坝镇岳铺店村居民彭泽安报警称:其砖厂员工姚咏松驾驶电动三轮车被一辆三轮摩托车逼落到公路下,姚咏松受伤,要求处警。接到报警后,时任所长钟永明等2人于12时58分到达现场处警,通过现场勘查,基本情况如下:姚咏松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茶(坝)群(乐)路向群乐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茶坝镇朱家营村郭定喜家附近路段时,张乐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后侧超前面正常行驶的姚咏松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超车的过程中,遇对向驶来的李邦华驾驶川13-01689农用运输车,李邦华见张乐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正在超车,李邦华就靠右侧停稳车辆,张乐成完成超车后,为避让李邦华农用运输车,将三轮车靠右刹停在李邦华车辆驾驶室的左侧,姚咏松驾驶电动三轮车避让不急,驶落至路边约4米高的玉米地,造成姚咏松面部、肘部受伤,电动三轮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并协商由张乐成负责将姚咏松送至茶坝卫生院检查治疗,并垫支500元医药费。姚咏松治疗期间共用医疗费一千三百余元。民警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果。我局将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如仍不能达成协议,将告知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恩阳警方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此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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