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全社区要结合实际,确定建设目标,落实建设责任和措施,不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要确立高水平创建目标,力争实现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要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安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安全社区创建新局面。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特别是在人、财、物和技术方面要给社区实实在在的支持。要夯实基础。安办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持作用,积极开展咨询和培训,要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表彰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机构,确保有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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